阜宁县乡镇空气站颗粒物比对服务采购中标公告

阜宁县乡镇空气站颗粒物比对服务采购中标公告

阜宁县乡镇空气自动站颗粒物比对服务采购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SZC-******-JBGS-G2022-0001

二、项目名称:阜宁县乡镇空气自动站颗粒物比对服务采购

三、中标信息

牵头单位名称:青岛研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成员单位名称: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

供应商地址:山东省青岛市胶州市中云办事处锦州西路华云乐园小区3号楼32号网点(成员单位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中和路100号)

中标金额:人民币(大写)壹佰肆拾陆万柒仟元整,人民币(小写)*******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项目名称:阜宁县乡镇空气自动站颗粒物比对服务采购

服务范围:阜宁县乡镇空气自动站颗粒物比对服务采购,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一年内完成对阜宁15个乡镇空气自动站开展PM10、PM2.5颗粒物监测仪器手工比对核查,PM2.5每次不少于23天有效数据,PM10每次不少于10天有效数据,每天保证不少于20小时有效数据。

服务要求: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一年内,需对阜宁15个乡镇空气自动站开展PM10、PM2.5颗粒物监测仪器手工比对核查,根据国家验收要求,PM2.5每次不少于23天有效数据,PM10每次不少于10天有效数据,每天保证不少于20小时有效数据。

服务标准: 符合国家现行技术标准、规范、江苏省地方标准并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1、 参考规范

1)《环境空气PM10和PM2.5的测定(重量法)》(HJ618-2011);

2)《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手工监测方法(重量法)技术规范》(HJ656-2013);

3)《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安装和验收技术规范》(HJ655-2013);

4)《环境空气质量手工监测技术规范》(HJ/T194-2017);

5)《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运行和质控技术规范》(HJ 817-2018);

6)《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PM2.5)采样器技术要求和检测方法》(HJ93-2013)。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立即开展工作,一年内完成本项工作。

五、评审专家名单:陈娟、唐海霞、陈海荣、咸月、孙正威。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机构将根据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按招标项目中标价的1.4%向中标人收取服务费用,由中标人在开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评审得分及排名

序号

投标人名称

评审后总得分

排名

1

青岛研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81.61

1

2

江苏华睿巨辉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64.8

2

3

杭州天渊智慧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46.93

3

2、各供应商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盐城市阜宁生态环境局

地址:阜宁县城南大厦C座

联系方式:李胜,180*****0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江苏建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阜宁天鹅国际商业中心13栋9楼

联系方式:吴建佳,159*****0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胜,吴建佳

电 话:180*****013159*****020

4、监管部门:阜宁县财政局采购科

联系人:王柱

电话:0515-********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中小企业声明函

2022年7月20日







标签: 颗粒物比对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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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建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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