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县乡镇空气站颗粒物比对服务采购中标公告
阜宁县乡镇空气站颗粒物比对服务采购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JSZC-******-JBGS-G2022-0001
二、项目名称:阜宁县乡镇空气自动站颗粒物比对服务采购
三、中标信息
牵头单位名称:青岛研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成员单位名称: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
供应商地址:山东省青岛市胶州市中云办事处锦州西路华云乐园小区3号楼32号网点(成员单位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中和路100号)
中标金额:人民币(大写)壹佰肆拾陆万柒仟元整,人民币(小写)*******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项目名称:阜宁县乡镇空气自动站颗粒物比对服务采购 服务范围:阜宁县乡镇空气自动站颗粒物比对服务采购,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一年内完成对阜宁15个乡镇空气自动站开展PM10、PM2.5颗粒物监测仪器手工比对核查,PM2.5每次不少于23天有效数据,PM10每次不少于10天有效数据,每天保证不少于20小时有效数据。 服务要求: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一年内,需对阜宁15个乡镇空气自动站开展PM10、PM2.5颗粒物监测仪器手工比对核查,根据国家验收要求,PM2.5每次不少于23天有效数据,PM10每次不少于10天有效数据,每天保证不少于20小时有效数据。 服务标准: 符合国家现行技术标准、规范、江苏省地方标准并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1、 参考规范 1)《环境空气PM10和PM2.5的测定(重量法)》(HJ618-2011); 2)《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手工监测方法(重量法)技术规范》(HJ656-2013); 3)《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安装和验收技术规范》(HJ655-2013); 4)《环境空气质量手工监测技术规范》(HJ/T194-2017); 5)《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运行和质控技术规范》(HJ 817-2018); 6)《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PM2.5)采样器技术要求和检测方法》(HJ93-2013)。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立即开展工作,一年内完成本项工作。 |
五、评审专家名单:陈娟、唐海霞、陈海荣、咸月、孙正威。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机构将根据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按招标项目中标价的1.4%向中标人收取服务费用,由中标人在开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评审得分及排名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评审后总得分 | 排名 |
1 | 青岛研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81.61 | 1 |
2 | 江苏华睿巨辉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 64.8 | 2 |
3 | 杭州天渊智慧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46.93 | 3 |
2、各供应商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盐城市阜宁生态环境局
地址:阜宁县城南大厦C座
联系方式:李胜,180*****0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江苏建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阜宁天鹅国际商业中心13栋9楼
联系方式:吴建佳,159*****0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胜,吴建佳
4、监管部门:阜宁县财政局采购科
联系人:王柱
电话:0515-********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中小企业声明函
2022年7月20日
标签: 颗粒物比对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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