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南浔区和孚镇中心幼儿园关于小额工程服务的结果公告
湖州市南浔区和孚镇中心幼儿园关于小额工程服务的结果公告
湖州市南浔区和孚镇中心幼儿园关于小额工程服务的结果公告
一、 采购人名称:湖州市南浔区和孚镇中心幼儿园
二、 采购项目名称:湖州市南浔区和孚镇中心幼儿园小额工程
三、 采购项目编号:PR********X******TY0002
四、 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
五、 采购方式:其他-网上服务市场
六、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2年07月20日
七、 成交结果:
项目名称:湖州市南浔区和孚镇中心幼儿园小额工程 合计(元):******.00
序号 | 标的名称 | 规格型号/服务内容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总价(元) | 备注 |
1 | 2021年小额工程 | 1 | 项 | 1 | ******.00 | ******.00 |
服务要求或商品基本概况:/
失败原因:/
八、 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对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或放弃成交结果的,按以下流程处理:在第一次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结果时,系统自动告知其电子卖场功能将被禁止6个月,确认放弃后生效;3年内,发生第二次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结果的,系统自动告知其电子卖场功能将被禁止12个月,确认放弃后生效;3年内,发生第三次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结果的,系统自动告知其电子卖场功能将被禁止24个月,确认放弃后生效。
2、对采购人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或放弃成交结果的,按以下流程处理:在第一次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结果时,系统自动告知其电子卖场功能将被禁止3个月,确认放弃后生效;1年内,发生第二次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结果的,系统自动告知其电子卖场功能将被禁止6个月,确认放弃后生效;1年内,发生第三次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结果的,系统自动告知其电子卖场功能将被禁止12个月,确认放弃后生效。
3、供需双方均认可并同意放弃成交结果的,可重新启动或取消采购任务,对双方不做处理。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5、其他事项:
/
九、 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湖州市南浔区和孚镇中心幼儿园
联系人:超级机构管理员
联系电话:138*****670
传真:/
地址:湖州南浔区和孚镇泉生路1号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标签: 小额工程服务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政采云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