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自然资源局2022年公开出让、补交出让金项目等土地评估服务项目结果公告(包2)

宁德市自然资源局2022年公开出让、补交出让金项目等土地评估服务项目结果公告(包2)

宁德市自然资源局2022年公开出让、补交出让金项目等土地评估服务项目结果公告(包2)
项目编号:[******]FJSHYZB[CS]*******作者:宁德市自然资源局发布时间:2022-07-20 18:22


宁德市自然资源局2022年公开出让、补交出让金项目等土地评估服务项目结果公告(合同包[******]FJSHYZB[CS]*******-2)


一、项目编号:[******]FJSHYZB[CS]*******
二、项目名称:宁德市自然资源局2022年公开出让、补交出让金项目等土地评估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FJSHYZB[CS]*******-2 包2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单位:元)
福建海峡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一北路171号新都会花园广场29层AFED单元 ******.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FJSHYZB[CS]*******-2 包2
福建海峡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服务类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单位 服务标准 金额
(元)
2-1 C0908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宁德市自然资源局2022年公开出让、补交出让金项目等的土地评估工作二 宁德市自然资源局2022年公开出让、补交出让金项目等的土地评估工作二 (1)由评估机构辅助完成的项目,接受采购单位的监督管理;(评标指标项1) (2)组织机构内部专业人员依法、依规开展评估工作,对其出具的评估报告(结论)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评标指标项2) (3)独立完成任务,不得以任何形式将项目再委托给其他评估机构;(评标指标项3) (4)对业务过程遇到的重大问题应及时向采购单位报告;(评标指标项4) (5)涉及需调查、核实、取证等事项,应向采购单位申请协助办理;(评标指标项5) (6)按规范及要求编制完整的评估工作底稿,并经相关专业评估人员签字确认;(评标指标项6) (7)建立健全对评估报告的内部复核机制及内部管理的廉政监督机制;(评标指标项7) (8)在规定时间内向采购单位出具规范的评估报告(结论);(评标指标项8) (9)建立严格的项目档案管理制度,完整、准确、真实地反映和记录项目审核的过程及情况,做好各类资料的存档和保管工作;(评标指标项9) (10)不得参与以本项目相关的单位宴请等形式的商务活动;(评标指标项10) ★(11)服务时间内出现评估服务质量达不到要求,在审核中出现差错超过采购单位评估业务要求时间且没有及时书面说明或者说明理由不充分的,采购单位有权按照委托合同约定进行通报处罚,因严重过失或故意提供不实内容虚假评估报告(结论)的,将不支付委托业务费用,终止其评估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其法律及经济责任; (12)成交后,评估机构应在采购单位所在地设置临时办事点,应自中标之日起确定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并保证24小时畅通;(评标指标项11) (13)应自采购单位告知起24小时内按采购单位要求开展相关工作;(评标指标项12) (14)应具备齐全的技术档案管理、质量控制;(评标指标项13) (15)应具备齐全的财务管理制度以及审核时效工作制度、廉政监督制度等;(评标指标项14) 1 (1)由评估机构辅助完成的项目,接受采购单位的监督管理;(评标指标项1) (2)组织机构内部专业人员依法、依规开展评估工作,对其出具的评估报告(结论)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评标指标项2) (3)独立完成任务,不得以任何形式将项目再委托给其他评估机构;(评标指标项3) (4)对业务过程遇到的重大问题应及时向采购单位报告;(评标指标项4) (5)涉及需调查、核实、取证等事项,应向采购单位申请协助办理;(评标指标项5) (6)按规范及要求编制完整的评估工作底稿,并经相关专业评估人员签字确认;(评标指标项6) (7)建立健全对评估报告的内部复核机制及内部管理的廉政监督机制;(评标指标项7) (8)在规定时间内向采购单位出具规范的评估报告(结论);(评标指标项8) (9)建立严格的项目档案管理制度,完整、准确、真实地反映和记录项目审核的过程及情况,做好各类资料的存档和保管工作;(评标指标项9) (10)不得参与以本项目相关的单位宴请等形式的商务活动;(评标指标项10) ★(11)服务时间内出现评估服务质量达不到要求,在审核中出现差错超过采购单位评估业务要求时间且没有及时书面说明或者说明理由不充分的,采购单位有权按照委托合同约定进行通报处罚,因严重过失或故意提供不实内容虚假评估报告(结论)的,将不支付委托业务费用,终止其评估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其法律及经济责任; (12)成交后,评估机构应在采购单位所在地设置临时办事点,应自中标之日起确定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并保证24小时畅通;(评标指标项11) (13)应自采购单位告知起24小时内按采购单位要求开展相关工作;(评标指标项12) (14)应具备齐全的技术档案管理、质量控制;(评标指标项13) (15)应具备齐全的财务管理制度以及审核时效工作制度、廉政监督制度等;(评标指标项14) ******.0000

五、评标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采购人代表:缪凌云 (包2)
评审专家:张世平,陈斌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合同包2招标代理服务费均为5250元,由合同包2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福建省鸿远招标有限公司一次性付清。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FJSHYZB[CS]*******-2 包2 :5250元
收取对象: 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福建省青商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福建居安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福建华融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福建智宏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福建建科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福建嘉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福建中兴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的行业与磋商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不一致,磋商小组不予认定为中、小企业,其余供应商资格性符合性审查均通过。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德市自然资源局
地址:宁德市闽东东路5号
联系方式:059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福建省鸿远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40号锦绣茗苑1幢1907室
联系方式:0593-*******
3.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人:小郑
电话:0593-*******


福建省鸿远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公开出让、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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