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妇幼保健院眉山市妇幼保健院医用织物洗涤外包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眉山市妇幼保健院眉山市妇幼保健院医用织物洗涤外包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N511*****220*****

二、合同名称:眉山市妇幼保健院医用织物洗涤外包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三、项目编号:N511*****220*****

四、项目名称:眉山市妇幼保健院医用织物洗涤外包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眉山市妇幼保健院

地址:眉山市东坡区科四路868号

联系方式:198*****368

供应商(乙方):眉山肿瘤医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湖滨路中二段168号

联系方式:153*****966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名称数量(单位)单价(元)总价(元)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眉山市妇幼保健院医用织物洗涤外包服务采购项目604,477(项)¥2.28¥1,378,207.56床单元(床套、被套、枕套)、工作服、病员服、手术类包布、敷料、洗手衣、手术衣、窗帘、隔帘、小毛巾、隔离衣、床罩、沙发套等所有医用布类物资的洗涤、缝补、折叠、熨烫工作,及部分手术器械打包工作等,全天24小时不间断服务。费用结算:每月根据医院签字确认洗涤数进行结算,每月的15日前,成交供应商将上月洗涤布类数量报采购人,成交供应商根据采购人确认数量开具发票送达采购人审批。采购人在发票送达后的次月20日前及时汇入成交供应商指定账号。为避免交叉感染,各投标人必须遵守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实施的《公共用纺织品安全技术规范》第4章中的强制性条款“分别处理医疗用公共用纺织品和非医疗用公共用纺织品(包括设备、环境、人员)”承诺不与宾馆、饭店类行业的洗涤物在同一车间内洗涤,投标方须同时承诺,不将传染病医院(传染病病区)的洗涤物与采购人的洗涤物在同一洗衣设备内消毒洗涤,实行专机洗涤并满足所有的行业检测标准。运输工具及运送时间:成交供应商至医院的运输车辆由洗涤公司自行提供(运送的交通通行证由成交供应商自行办理),清洁物品和污染物品必须分开运送,医院内至各病区下收下送被服的车辆也由成交供应商提供(下收下送的车辆必须是圆角,运送时不得损坏采购人的门帘和应急指示灯等公共设施,如有损坏,成交供应商负责赔偿),修理费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收发物品时所用的运输工具要按规定有序存放,不得影响医院的环境整洁。按照医院规定的时间要求,将洗净物品送至各病区,并清点数量,由双方签字确认,送洗物品交接也同样处理。成交供应商应严格按照省感染管理的有关规定,规范操作流程、分类洗涤、统一消毒,并保证洗涤质量。采购人如有传染性洗涤物,应密封包装后交成交供应商预先浸泡或臭氧熏蒸消毒、洗涤。成交供应商必须按照先消毒后洗涤的原则进行洗涤。成交供应商对各类洗涤物必须折叠整齐、平整、无污渍;手术室类物品,如剖腹单、手术衣、桌布等,按照手术使用要求进行折叠,同时按采购人要求完成部分手术器械打包工作,满足2016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的要求。对有熨烫要求的物品必须熨烫到位(如:工作服、工作裤、大单、被套、枕套、床单、窗帘、隔帘等所有医用布类);对破损物品(缺钮扣、少带子、脱线缝、撕裂……)必须缝补完好后方能发出。投标人应根据医用被服物品的特点,明确工艺标准,科学安排洗涤工序,规范分类洗涤,保证洗涤质量。随时接受卫生防疫部门的检测,定期报告医院,医院有权对成交供应商所洗被服物品和洗涤场所进行抽查和检验,并根据实际结果给与奖惩,以确保洗涤质量。缝补要求:未报废物品中出现小洞,脱线,掉纽扣等由成交供应商负责缝补后再送往供应室及病区,床单元上5*5或10*10补钉的超过3块以上的应当及时上报采购人淘汰,不得再送医院使用。包布、敷料类必须符合院感要求,不得有补钉和不符合院感要求的洞眼。破损要求:破损和过于薄旧物品必须及时报采购人报废,采购人根据破损情况进行补充,破损和过于薄旧的物品不得再用于科室使用。工作服和值班被套应与病房的物品分开洗涤和运送,收发物品时成交供应商应做到洁污分开。下收下送人员应着工作服,戴工作帽,挂牌上岗,应有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健康证,年龄男员工不得大于50周岁,女员工不得大于45周岁,洗涤物品在下收下送时必须做好清点登记工作,成交供应商应有规范的清点交接流程和交接单,工作服和值班被服要有专门的交接单,下收下送人员和病区护士长或由护士长指定的工作人员在交接单上签字确认。如未经清点签字确认的,出现差错一切责任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病房窗帘、隔帘每半年清洗一次(重点科室根据需要进行清洗),成交供应商负责拆装;工作服按工作需要清洗,不得无故推托。

合同金额:1,378,207.56元,大写(人民币):壹佰叁拾柒万捌仟贰佰零柒元伍角陆分

履约期限:2022年07月29日至2024年07月28日

履约地点: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2年07月2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2年07月21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洗涤合同(1).pdf

眉山市妇幼保健院

2022年07月2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医用织物洗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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