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SCG-2022-085霍山县农村人居环境改善项目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采购项目中标公示
DBSCG-2022-085霍山县农村人居环境改善项目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采购项目中标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霍山县农村人居环境改善项目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DBSCG-2022-085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2年7月8日
采购日期:2022年7月20日09时00分
Ⅰ标段成交供应商名称:南京环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桥林街道兰花路8号4号办公楼3楼302室
成交金额:*******.00元
II标段成交供应商名称:南京环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桥林街道兰花路8号4号办公楼3楼302室
成交金额:*******.00元
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霍山县农村人居环境改善项目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采购项目,Ⅰ标段最高限价为153.6万元,II标段最高限价为296.4万元。
评审委员会名单:黄滔、王玲、聂晶、杨志、杨国庆
采购人名称:霍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霍山大别山文化旅游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霍山县政务区、霍山县国投大厦
联系人:陆先生
联系方式:173*****196
代理机构名称:安徽大别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霍山县国投大厦
项目负责人:刘工
联系电话:0564-*******,199*****513
收费标准:按相关规定收取
收费金额:按相关规定收取
公示期限:2022年7月21日至2022年7月22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示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大别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霍山县国投大厦,联系电话:0564-*******。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大别山国投集团纪检监察室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示。
霍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霍山大别山文化旅游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安徽大别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7月21日
标签: 人居环境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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