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梁子湖区涂家垴镇宅俊中心幼儿园项目-(主体)工程采购合同(无鄂州市梁子湖区涂家垴镇宅俊中心幼儿园项目-(主体)工程)

鄂州市梁子湖区涂家垴镇宅俊中心幼儿园项目-(主体)工程采购合同(无鄂州市梁子湖区涂家垴镇宅俊中心幼儿园项目-(主体)工程)

一、合同编号:无

二、合同名称:鄂州市梁子湖区涂家垴镇宅俊中心幼儿园项目-(主体)工程

三、项目编号:无

四、项目名称:鄂州市梁子湖区涂家垴镇宅俊中心幼儿园项目-(主体)工程

五、合同主体

1、采购人(甲方):鄂州市梁子湖区涂家垴中心学校

2、地址:鄂州市梁子湖区涂家垴镇

3、联系方式:139*****619

4、供应商(乙方):鄂州市广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5、地址:湖北省鄂州市鄂城区凤凰路47-1号

6、联系方式:159*****329

六、合同主要信息

1、主要标的名称:工程建设

2、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幼儿园主体工程建设

3、主要标的数量:1

4、主要标的单价:*******

5、合同金额:393.86(万元)

6、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为了指导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
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
商行政管理总局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进
行了修订,制定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以
下简称《示范文本》)。为了便于合同当事人使用《示范文本》,现就有关
问题说明如下:
一、《示范文本》的组成
《示范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三部分组
成。
(一)合同协议书
《示范文本》合同协议书共计 13 条,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合同工
期、质量标准、签约合同价和合同价格形式、项目经理、合同文件构成、
承诺以及合同生效条件等重要内容,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
利义务。
(二)通用合同条款
通用合同条款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工程建设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
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
通用合同条款共计 20 条,具体条款分别为:一般约定、发包人、承
包人、监理人、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工期和进度、材料2
与设备、试验与检验、变更、价格调整、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验收和
工程试车、竣工结算、缺陷责任与保修、违约、不可抗力、保险、索赔和
争议解决。前述条款安排既考虑了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建设的有关要求,
也考虑了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的特殊需要。

7、履约保证金收取情况:

收取金额:0(万元)收取比例:0%

8、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2-07-21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2-07-21

九、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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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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