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生物检材管理系统及公安交警执法办案决策智能辅助系统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受[扬州市公安局]的委托,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就[扬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生物检材管理系统及公安交警执法办案决策智能辅助系统采购]([JSHCZC-*******号])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项目概况
(扬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生物检材管理系统及公安交警执法办案决策智能辅助系统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可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7月2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SHCZC-*******号
2.项目名称:扬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生物检材管理系统及公安交警执法办案决策智能辅助系统采购
3.预算金额:包一28万元,包二5万元。
4.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包一最高限价28万元,包二最高限价5万元。
5.采购需求:本项目分为2个包,投标人可以同时参与2个包的投标,但是按照开标评标的顺序,只能中一个包,不可兼中,开标顺序按照标包一、包二的顺序(多项投标时,投标文件需分别制作并按要求分别封装,同时需在投标文件正副本上标明所投包号)。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项目需求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 投标函(原件)
2 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 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2022年3月-2022年5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 投标人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2022年3月-2022年5月)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7 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年度(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财务报告 (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8 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9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查询时间为 2022年7月1日后);
10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
注一:如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自然人或事业法人等非企业法人,则无
需提供上述 5-7 项,本文件中所需法定代表人相关材料、盖章及签字等可用供应商相关负责人的相应材料代替。
注二: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中均须提供上述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须清晰可辨,若有缺失或不清晰,将导致投标被拒绝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
1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中小企业申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投标文件无效。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四)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五)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7月8日
2.方式: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2022年7月2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邗江北路68号3楼西入口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本次招标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扬州市公安局
地址:扬州市润扬中路98号
2.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信息
地 址: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一部, 邗江北路68号3楼西入口
联系人:唐磊
联系方式:187*****910;0514-********
八、其他
1.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投标人应提供纸质投标文件一式五份(一份正本,四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电子版投标文件 1 份(一般应为 PDF 格式、U 盘形式(单独封装)、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存档,投标人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
2.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3.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填写打印后加盖公章,拍照或扫描发送至邮箱并于代理机构人员确认(邮箱:**********@qq.com,邮件标题备注公司全称+项目简称,联系人:唐磊,电话:187*****910、0514-********),投标当日将确认函原件交到代理机构。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九、疫情防控期间,供应商注意事项:
(1)供应商授权代表须无条件服从招标代理机构疫情防控措施,入场前在代理公司进行实名登记、接受体温测量、自行戴好口罩、做好手部卫生消毒和投标文件等消毒防护,主动向代理公司说明近一周的个人身体情况、发热病人接触史以及近14天内的旅行史特别是较重疫区的旅行史。
(2)各供应商须明确项目授权代表,且出席活动的人数限1人。进场后的供应商应在指定开标室等候并参加开标活动,自觉配合场内秩序管理,不得擅自至非相关场所活动,聚集讨论。
十、欢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市级(含市级)以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本次采购监督活动。有意者请与我公司联系。
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