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项目评审结果的公示
关于2022年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项目评审结果的公示
根据《关于开展2022年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扬农〔2022〕33号)要求,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成立评审专家组,对全市申报的28个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项目进行了评审,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1、高邮市畜禽粪污处理中心项目、高邮市钰缘生态休闲农庄项目、扬州(高邮)国家农科园区农副产品集聚区项目(一期)、江都扬州中月米业联合体全产业链发展项目、邗江区蒋王水邑农野建设项目等5个项目符合2022年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申报条件,具备用地报批条件,建议纳入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项目库作为正式项目优先保障。
2、邗江区京甘泉花间堂·野奢隐世项目、江都江苏金麦穗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全产业链发展项目、高邮市农作物秸秆处理及加工利用·粮食收购仓储加工销售项目、高邮市神居山田园综合体项目、高邮市珠湖小圳农旅融合项目、高邮市王鲜记现代农场农业生产用地项目、高邮市邮都园碧根果深加工项目、江都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建设项目、广陵区江苏梦升缘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农旅项目、广陵区花韵文创体验项目、广陵区扬州腾希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农旅项目(榴园)、广陵区生态渔业全产业链型项目、广陵区文旅产业项目、广陵区沙头一二三产业融合示范园项目、广陵区协同育人基地项目、广陵区生态农业观光旅游项目等16个项目符合2022年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申报条件,未具备用地报批条件,建议纳入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项目库作为储备项目,待国土空间规划调整到位,具备用地报批条件后予以保障。
3、其余7个项目不符合2022年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申报条件,建议不纳入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项目库。
本次公示时间为7天,从2022年7月22日起至2022年7月29日止。如有意见,请在7月29日前向扬州市农业农村局机关纪委反映。联系人:毕晓云,电话:********。
扬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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