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侦涉密设备中标结果

技侦涉密设备中标结果


一、采购人名称:抚州市公安局

二、采购项目名称:抚州市公安局技侦涉密设备采购

三、采购项目内容:

序号

货物名称

预算价

1

技侦涉密设备包1

51.51万元

2

技侦涉密设备包2

30万元

3

技侦涉密设备包3

27万元

4

技侦涉密设备包4

15万元

5

技侦涉密设备包5

78万元

四、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五、拟定供应商:

采购项目

供货公司

采购价格

联系方式

技侦涉密设备包1

杭州三汇数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51.51万元

138*****894 马国华

技侦涉密设备包2

公安部第一研究所

30万元

139*****381 秦琰

技侦涉密设备包3

兰州中和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27万元

138*****753 周延朝

技侦涉密设备包4

公安部第三研究所

15万元

139*****181 罗俊

技侦涉密设备包5

杭州三汇数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78万元

138*****894 马国华

六、其它事项: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示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抚州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794-*******)和抚州市公安局(联系电话138*****257)提出意见(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

七、采购单位:抚州市公安局

联系人:傅先生138*****257

采购代理机构:江西寰洲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抚州市赣东大道1332号(抚州市中心血站对面)

联系人:梅女士 ****-******* 183*****385邮箱:Hzzj8223139@126.com

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表

时间:2014年12月 10日

主管部门

使用单位

抚州市公安局

项目名称

抚州市公安局技侦涉密设备

项目金额

201.51万元

专家1论证意见

该项目属于国家公安涉密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的有关规定,在设备采购过程中需按照涉密项要求开展工作。为确保公安技侦业务工作的安全,唯一性及与上级业务部门的互联互通,业务兼容性的要求,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专家姓名

江磊

职称

工作单位

江西省抚州市公安局信通处

专家2论证意见

该项目所采购的专业设备具有涉密性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保密法》相关规定,为保证所采购项目符合涉密产品的有关安全要求,鉴于此产品只有公安部十二局单独研制开发生产,无其它产品可替代,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专家姓名

姜亮

职称

网络工程师

工作单位

临川区建设局

专家3论证意见

该项目所采购设备涉及国家机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为了保证产品的互联互通,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专家姓名

陈军

职称

工作单位

抚州市公安局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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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寰洲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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