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通讯社办公厅新华社“学习强国”学习平台项目内容制作及运营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新华通讯社办公厅新华社“学习强国”学习平台项目内容制作及运营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新华社“学习强国”学习平台项目内容制作及运营服务项目 | ||
品目 |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运营服务/平台运营服务 | ||
采购单位 | 新华通讯社办公厅 | ||
行政区域 | 北京市 | 公告时间 | 2022年07月25日15:44 |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张寰;程婧 | ||
总成交金额 | ¥150.******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张寰 | ||
项目联系电话 | 010-******** | ||
采购单位 | 新华通讯社办公厅 | ||
采购单位地址 | 北京市宣武门西大街57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张寰,010-******** | ||
代理机构名称 | 无 | ||
代理机构地址 | 无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无 |
一、项目编号:无(招标文件编号:无)
二、项目名称:新华社“学习强国”学习平台项目内容制作及运营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129号金隅大厦4层
中标(成交)金额:15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 | “学习强国”学习平台项目内容制作及运营服务 | 日常信息发布和内容维护 | (1)向“学习强国”平台推送新华社稿件,每天不少于40条; (2)每日更新“新华社”学习强国号内容; 做好核心报道和重大主题报道的运营推广,提升新华社报道在“学习强国”平台的传播力影响力。 | 本合同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 发布新华社通稿、专稿、新媒体专线、短视频专线等线路,以及新华社客户端、“新华社”微信公众号、微博、“新华国际”客户端等终端播发的解读、评论、综述、纪实类稿件,不含新闻消息。体裁包括文字、图集、图解、微视频等各种形式。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寰;程婧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0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华通讯社办公厅
地址:北京市宣武门西大街57号
联系方式:张寰,0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无
地 址:无
联系方式:无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寰
电 话: 010-********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