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退耕还林工程配套荒山造林用苗中标结果
2012年退耕还林工程配套荒山造林用苗中标结果
广西信永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隆林各族自治县林业局的委托,于2014年12月19日就《2012年退耕还林工程配套荒山造林用苗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谈判,现就本次采购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2012年退耕还林工程配套荒山造林用苗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GXBSZC2014-J1-2370-XY;
三、采购项目的简要说明:采购苗木一批;
五、成交公告日期:2014年12月23日至2014年12月31日(七个工作日)。
六、截标(开标)时间:2014年12月19日15时30分;
评审(谈判)地点:广西信永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百色分公司(百色市中山二路19号欧艺大厦13楼会议室);
谈判小组成员名单:罗中仁、林华及周显军(业主代表);
七、成交结果:
成交供应商名称:隆林明星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地址:隆林各族自治县者浪乡者浪村塘旁屯;
成交金额:人民币肆拾万零贰仟贰佰叁拾柒元整(¥402237.00);
八、联系事项: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陆小姐 联系电话:****-******* ****-*******(传真)
采购人联系人: 黄先生 联系电话:****-*******
九、说明:
1、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之日起七个工作日作出答复。质疑供应商如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质疑联系人:陆小姐 质疑电话:****-******* ****-*******(传真)
(1)质疑人或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
(2)被质疑人或被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等。
(3)质疑或投诉的事实及理由。
(4)有关违规违法的情况和有效证明材料。
(5)质疑人或投诉人的签章及质疑或投诉时间。
如不按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投诉,不予受理。
广西信永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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