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公务接待服务中心关于开封宾馆转让合同纠纷案件(一审)法律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开封市公务接待服务中心关于开封宾馆转让合同纠纷案件(一审)法律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汴财磋商采购-2022-39
2、项目名称:开封市公务接待服务中心关于开封宾馆转让合同纠纷案件(一审)法律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2年07月12日
5、评审日期:2022年07月25日
二、 成交信息
包号 | 名称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1 | 开封市公务接待服务中心关于开封宾馆转让合同纠纷案件(一审)法律服务项目 | 河南源翔律师事务所 | 开封市金明区金明大道132号 | ******.00 | 元 |
服务内容 | 服务期限 | 服务地点 | 服务质量 | ||
关于开封宾馆转让合同纠纷案件(一审)提供法律服务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开封宾馆转让合同纠纷案件(一审)结束止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合格,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执行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
三、评审专家名单
杨子栋(组长)、王保琴、夏雷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详见文件,由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支付给代理公司。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河南苗硕(郑州)律师事务所响应文件密封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4.1.1”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密封在一个封套内的要求密封提交,其他供应商均提出异议,以此对此供应商人做出拒收其响应文件处理。
上海锦天城(郑州)律师事务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3.7.4”响应文件份数的要求,按无效标处理。
各投标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及采购人提出质疑(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逾期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开封市公务接待服务中心
地址:开封市晋安路158号市政府综合办公区
联系人:夏老师
联系方式:03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正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开封市第四大街郑开印象城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方式:0371-********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方式:0371-********
标签: 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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