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新型研发机构产科教融合创新基地试点建设暨共建“浙师大校政企联合创新服务中心”中标结果
高校新型研发机构产科教融合创新基地试点建设暨共建“浙师大校政企联合创新服务中心”中标结果
一、项目编号:WQ*******-ZFCG033
二、项目名称:高校新型研发机构产科教融合创新基地试点建设项目暨共建“浙师大校政企联合创新服务中心”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1 | 最终报价:******(元) | 浙江师范大学 | 金华市婺城区迎宾大道688号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高校新型研发机构产科教融合创新基地试点建设项目暨共建“浙师大校政企联合创新服务中心”项目 | 高校新型研发机构产科教融合创新基地试点建设项目暨共建“浙师大校政企联合创新服务中心”项目 | 详见采购文件 | 详见采购文件 | 三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详见采购文件 |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周玲玲,方立,方琼珊(采购人代表)
七、开标情况
八、资格审查情况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按成交总价*1%计收。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6000.00。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金华市科技信息研究院
地 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双龙南街828号农科教大楼6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应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
质疑联系人:黄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金华市万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金华市婺城区玉泉东路288号1号楼3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郑玉婷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
质疑联系人:万全招标(金雅珍)
质疑联系方式:0579-********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金华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 址::金华市双龙南街801号财政局510办公室
传 真:/
联系人 :徐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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