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宁县宾亨镇罗汶水山洪沟治理工程(施工)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交易结果公示
广宁县宾亨镇罗汶水山洪沟治理工程(施工)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交易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2022-07-26 20:24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广宁县宾亨镇罗汶水山洪沟治理工程(施工)项目 | ||||||||
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广宁县宾亨镇罗汶水山洪沟治理工程(施工)项目评标工作已经结束,评标委员会经评审推荐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2年07月27日至2022年07月29日)具体如下: | ||||||||
响应招文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 | |||||||
中标候选人 | 第一候选人 | 第二候选人 | 第三候选人 | |||||
单位名称 | 广宁县恒业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 广东胜建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广东旭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项目负责人 | 陈奇凡 水利水电工程二级(粤244*****022*****) | 邹海东 水利水电工程一级(粤144*****020*****) | 熊鹰 水利水电工程二级(粤244*****018*****) | |||||
投标报价 | *******.900 (元) | *******.700 (元) | *******.990 (元) | |||||
得分 | 0.0000 | |||||||
工期(交货期) | 140 | 140 | 140 | |||||
质量要求 | 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 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 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该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 ||||||||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 | 广宁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 |||||||
联系人: | 陈先生 | |||||||
联系电话: | 0758-******* | |||||||
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 | 广宁县水利局 | |||||||
联系方式: | 0758-******* | |||||||
地址: | 肇庆市广宁县南街街道车背洞沿江路118号 | |||||||
招标人: | 广宁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 |||||||
日期: | 2022年07月26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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