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电力科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第一次工程服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及否决原因公示
详情见附件陕西电力科隆发展有限贵任公司2022年第一次工程服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推荐
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及否决原因公示
(招标编号:26BTF1)
公示结束时间:2022年08月01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详见公告: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详见公告,其他类型投标报价:000,质量:详见公告,工
期/交货期/服务期:365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贵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详见公告的项目负贵人:详见公告详见公告: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详见公告的资格能力条件:详见公告: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详见公告的评标情况:详见公告:
能源建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详见公告
招代性
三其他
详见公告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陕西电力科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陕西电力科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长乐西路180号
联系人:段军丽
电话:15029220922
电子邮件:565737589qq.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能源建设集团陕西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碑林区环城南路东段50号
联系人:余丹
电话:029-82691280
电子邮件:caigoubuyde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贵人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丽丰物
陕西电力科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第一次工程服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编号:26BTF1)
各相关投标人:
陕西电力科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第一次工程服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26BTF1)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依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对中标候选人公示的规定,现将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
选人予以公示,
公示期3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若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邮件提出
分标编
包
投标总
质量售后服
号
号
项目名称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
排序
价%)
务承诺)
交货期
资格能力
评标情况
其他服
包1
陕西电力科隆公司2022年零星服务项目-
陕西易通人力资源
97%
满足招标文件
满足招标文
满足招标文
综合排序
务标1
后勤服务业务劳务外包1
股份有限公司
要求
件要求
件要求
第一名
包1
陕西电力科隆公司2022年零星服务项目-
西安三航实业有限
无人机巡检服务1
公司
97%
满足招标文件
满足招标文
满足招标文
综合排序
要求
件要求
件要求
第一名
其他服
务标2
包2
陕西电力科隆公司2022年零星服务项目-
北京数字绿土科技
96.50%
满足招标文件
满足招标文
满足招标文
综合排序
无人机巡检服务2
股份有限公司
要求
件要求
件要求
第一名
包3
陕西电力科隆公司2022年零星服务项日-
陕西创程电力开发
满足招标文件
满足招标文
97%
满足招标文
综合排序
无人机巡检服务3
有限公司
要求
件要求
件要求
第一名
投标人对以上结果如有异议,可以自公示之日起3日内,向招标人提出。
根据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规规定,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有异议的,有权依法进行异议,提
出异议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异议必须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前以书面形式邮件提出。
2.应当提交异议书,并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异议人的名称:
(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异议人为个人的,异议书
必须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由本人提交。
4.下列异议将不予接收:
(1)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提出的:
(2)异议人不能证明是所异议招标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
(3)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且异议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5.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联系电话:15029220922
联系邮箱:565737589qq.com
2022年7月27日
陕西电力科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第一
次工程服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否决原因公示
(26BTF1)
各投标人:
目前,陕西电力科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第一次工
程服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工作已完成,现将招评标有关主要
否决原因公示如下。
序号
未进入详评原因
未实质响应的投标人数量
未实质响应的投
标文件份数
1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陕西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二O二二年七月二十七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