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东部新区党工委管委会(成都市东部新城办)投资促进局成都东部新区管理委员会投资促进局2022年业务规范化服务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成都东部新区党工委管委会(成都市东部新城办)投资促进局成都东部新区管理委员会投资促进局2022年业务规范化服务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采购人(甲方):成都东部新区党工委管委会(成都市东部新城办)投资促进局
地址:成都东部新区三岔街道板桥村2组166号
联系方式:028-********
供应商(乙方):四川才库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高新区天益街38号理想中心
联系方式:189*****976
主要标的: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
1 | 职业中介服务 | 1(项) | ¥650,720.00 | ¥650,720.00 | (一)服务人员要求:采购人需招聘服务人员 7名。供应商能够根据采购人用人人数要求,适时调整服务人员数量。服务人员要求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并取得学历相应学位,个人档案真实可查,具有岗位所要求的专业背景和工作经历(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函承诺成交后履行采购合同时的相关专业技术人才符合上述要求,格式自拟)。(二)拟招聘服务人员人选推荐:供应商承诺成交后可提供固定的招聘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等网络招聘平台发布服务人员招聘信息。每个岗位提供拟服务人员人选简历比例不低于1:5(供应商在其他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进行响应,格式自拟)。(三)人事服务1.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服务。根据成都市相关规定,为服务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及缴存住房公积金,办理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相关手续。2.负责服务人员工资发放,代扣个人所得税,发放经济补偿金。3.办理服务人员入离职手续。与服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送采购人备案;为服务人员出具离职证明。(四)劳务服务1.处理劳动争议及纠纷。及时调解采购人与服务人员之间的劳动纠纷,处理工伤等事宜。2.政策咨询服务。为采购人提供人事、劳动方面的政策咨询;提供新出台的人事、劳动方面政策信息。 3.成交供应商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召回其服务人员。4.采购人有权设定服务人员试用期,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退回服务人员。 |
合同金额:650,720.00元,大写(人民币):陆拾伍万零柒佰贰拾元整
履约期限:2022年07月01日至2023年06月30日
履约地点: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022年06月15日
2022年07月28日
合同附件:
成都东部新区党工委管委会(成都市东部新城办)投资促进局
2022年07月28日
标签: 业务规范化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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