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西县公安局桃花派出所食堂外包采购项目项目中标(成交)公告

肥西县公安局桃花派出所食堂外包采购项目项目中标(成交)公告

肥西县公安局桃花派出所食堂外包采购项目项目中标(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2AEEFN*****

二、项目名称:肥西县公安局桃花派出所食堂外包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紫鸿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经济开发区恒山路以西,汤口路以北海德公馆第S19#楼2层

????中标(成交)金额:壹佰伍拾壹万伍仟陆佰元整(¥*******.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肥西县公安局桃花派出所食堂外包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

为肥西县公安局桃花派出所食堂提供食堂管理人员、厨师、面点师、勤杂工等岗位的工作人员,为桃花派出所的 120 名工作人员提供全年无假期的餐饮保障和食堂卫生清洁保障,为其他执法办案单位民警和辅警提供餐饮保障,为侦查办案中执法办案场所候问室的违法犯罪嫌疑人提供餐饮保障,为高等级勤务期间备勤民警和辅警延时就餐提供保障,遇有突发大型紧急任务时,根据上级管理单位的要求,为公安机关执行任务人员及其他人员提供应急餐饮保障服务,《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例》规定公安机关实行 24 小时值班备勤制度,需要为值班备勤人员提供餐饮保障以及公安部《关于加强从优待警工作若干措施》的需求

服务要求

1、严格执行国家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 贯彻 《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确保饮食卫生安全。有防蚊蝇、防尘措施,严禁出售变质和不合格食品,加强食品贮存管理,杜绝浪费行为的发生。

2、食堂管理标准化、正规化,培养员工的素养和工作责任心。服务人员在工作时佩带服务证、穿工作服,并搞好个人卫生和食堂后堂与前厅卫生,操作间物品及餐厅桌椅摆放整齐, 为就餐者提供清洁良好的就餐环境。

3、 根据公安工作的特殊性提供全年无假期的餐饮服务, 并确保 24小时的备勤制度,要求确保及时提供餐饮,按照采购人的作息时间提供服务,不断提高菜品的色香味,增强服务意识,端正服务态度,严禁与采购人的工作人员发生纠纷。

早餐:供应品种不少于 6 种,包含粥、汤、鸡蛋、面点、煎点或炸点、杂粮等。

中晚餐:自选餐形式,供应菜品 5 种。饭、汤及小菜各 1 样。

夜餐:如遇高等级勤务需要增加夜餐的,必须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安排好人员做好服务。

4、采取厨师岗位轮替制度,有效地满足职工不同的口味需求。每周三提供下周菜谱,经采购人确认后按照菜谱制作。同时保障采购人在出现异常(停水电) 的后勤饮食。

5、在工作期间接受卫生监督部门及采购人主管人员对卫生环境、菜品制作及服务质量的检查、评价与监督。

6、采购人对所采购的原材料,要求供应商按标准全部用于采购人的餐饮制作。原料采购、入库、保管、出库、生产加工、销售、结算等环节都按采购人的管理制度严格执行。

服务时间

三年,自中标后签订合同之日算起。

服务标准

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1)其他主要标的信息详见本公告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2)如与附件不一致的,以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高俊娥,吴小建,陈琼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中标(成交)服务费
????金额:*****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肥西县上派镇紫石路与佛光路交叉口肥光办公区3号楼2楼,联系电话:0551-********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肥西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投诉,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0551-********【采购人为合肥行政区域以外单位的项目:向采购人所在地财政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二、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情况
肥西县公安局桃花派出所食堂外包采购项目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委派专人凭介绍信或公司授权书(须携带身份证)到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肥西县公安局

地址:肥西县公安局

联系方式:139*****3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肥西县上派镇紫石路与佛光路交叉口肥光办公区3号楼

联系方法:05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绍杰

电话:0551-********

标签: 食堂外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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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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