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邵县人民法院新邵县人民法院配电工程(包1)合同公告

新邵县人民法院新邵县人民法院配电工程(包1)合同公告

新邵县人民法院新邵县人民法院配电工程(包1)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2年7月29日
采购合同编号:湘财采计[2022]******号-1
采购人(全称):新邵县人民法院(甲方)
供应商(全称):湖南海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合同名称:新邵县人民法院新邵县人民法院配电工程(包1)合同
2、采购项目名称:新邵县人民法院配电工程
3、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2022]******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项目内容:新邵县人民法院配电工程:1、 拆除原有200KVA室外油浸式变压器、低压配电间低压柜、低压总计量装置、用电信息采信终端;2、改(扩)建专变配电间1座,新上800KVA节能型干式变压器1台,新增高低压柜6台和配套的土建改造;
(工程项目)承包范围:1、 拆除原有200KVA室外油浸式变压器、低压配电间低压柜、低压总计量装置、用电信息采信终端;2、改(扩)建专变配电间1座,新上800KVA节能型干式变压器1台,新增高低压柜6台和配套的土建改造;项目经理:罗文正。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
大写:
(2)具体标的如下:
包号品目供应商商品名称是否包含进口产品参数/技术说明品牌数量单位成交金额
1 B0115-房屋附属设施施工 湖南海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新邵县人民法院配电工程 1 ******.00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2022年07月29日,履行期限:50天。
地点:新邵法院
方式:包工包料包送电
四、付款
1、(1)乙方进场,甲方支付工程款的30%作为预付款。预付款从进度款中一次性扣除。(2)工程完工,经甲方初步验收合格,支付至工程款的80%(上限为合同价款的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经结算审查,除留存质保金5%外,付清工程款。质保金在保修期满复查合格后付清。
2、预付款根据采购文件的约定,在合同签订前提交不超过合同金额10%的履约担保。
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2-07-25生效。
八、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5份,采购人执2份,供应商执2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2年07月25日
九、合同主体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陈健法定代表人:何雄文
委托代理人:罗涛委托代理人:
电话:151*****678电话:152*****666
传真:传真:
地址:地址:湖南省邵阳市大祥区横冲工业园内
开户银行:邵阳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场支行
帐号:820*****000******
附件下载:
  • 暂无附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配电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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