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编号:任务1)整改结果公示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编号:任务1)整改结果公示

一、整改任务

任务1:辽宁省一些地方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还不够深入,对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性、紧迫性认识还不够到位,工作主动性、自觉性不强;有的地方对绿色低碳发展理解不够深刻,还存在传统路径依赖,对“两高”项目管控不力;有的地方还没有处理好发展与保护的关系,重经济发展、轻生态环境保护问题依然存在。

二、整改目标

全省各级领导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增强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道路的自觉性、紧迫性和责任感。

三、整改措施

(一)深入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及时跟进学习总书记关于生态环境的最新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

(二)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日常工作,召开党组会议研究涉及市场监管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及时解决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三)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围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严格对标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压实工作责任,确保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坚持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2021年至今,省市场监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多次把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九次、第三十六次集体学习、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和在陕西榆林、河北承德、青海等地考察、在深入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纳入学习范围重点学习,局党组深入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刻理解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是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要求各部门把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作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举措,牢牢把握生态环境治理大势,严格对标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科学谋划,认真实施,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确保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同时,各党支部也把相关内容作为“三会一课”的重点深入学习。2021年,组织各党支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参加内蒙古、青海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上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重要论述(2021年);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陕西榆林、河北承德考察期间的重要讲话精神。

(二)充分认识市场监管工作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意义,真正从思想深处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考核。2021年至今,省局党组7次召开党组会议,要求各部门把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作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举措,牢牢把握生态环境治理大势。省局2021年第16次、第18次党组会议对充分认识绿色低碳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行了强调,要求加强燃煤锅炉、散煤、成品油和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管,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的高质量发展道路。省局2021年第24次、第36次党组会议重点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我省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实施方案,并传达学习了省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暨省推进能源消费双控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要求严把“两高”市场准入关口,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2021年12月10日,省局召开2021年第40次党组会议,会议对我局下一步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出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要切实把环境保护工作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增强环境保护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二要理清责任,制定措施,落实好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市场监管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查缺补漏,确保相关任务有序推进、落实落地。三要增强发展和服务意识。在加强监督管理的同时,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提升企业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的能力。省局2022年第16次、第22次党组会议重点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六五环境日贺信精神,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确保高质量完成市场监管部门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各项工作。重点做好环保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优化和完善生态环境保护标准体系,强化生态环境保护计量检定、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和认证活动监管,严控低效燃煤锅炉使用,加强锅炉节能环保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审查和监管,依法打击生产销售不合格油品和煤炭等工作。

(三)压实工作责任,确保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一是加强对成品油、车用尿素等环境保护相关产品质量监督抽查。2021年共抽查成品油2631家单位6646批次,554家769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11.1%,相关市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开展后处理工作,罚没款1424.8万元。抽查车用尿素水溶液产品108家单位111批次,16家单位17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15.3%,相关市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开展后处理工作,罚没款2.118万元。2022年,印发《2022年辽宁省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计划》,部署开展成品油、车用尿素等环境保护相关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目前此项工作正在中。

二是部署开展无证无照经营的黑加油站点清理工作。2021年,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加大黑加油站点清理力度,畅通举报投诉渠道,与应急局、公安局等部门联合开展无证无照经营黑加油站点清理工作,共排查451户经营主体,出动执法人员904人次,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13份,清理无证无照经营主体7户,查处案件8件,罚没款8.98万元。

三是强化机动车强制性产品监督检查。2021年度,将省内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机动车获证企业监管列为重点监管领域,对机动车强制性产品符合相关环保标准等情况开展了监督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227人次,对省内47家获证企业开展了汽车产品认证活动监督检查工作。

四是加强环境保护类地方环境标准体系建设。2021年度会同有关部门共制定10项节能、低碳、节水、节地、节材、节矿相关标准、9项化肥农药、燃煤、生物质燃料、涂料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产品、烟花爆竹以及锅炉等产品的质量标准和1项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相关国家标准。

五是加强锅炉环保标准执行情况监管。2021年度,省局对省内锅炉生产单位执行安全节能环保标准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共抽查11家锅炉生产企业,发现各类问题共17项,已责成相关市局负责督促问题单位整改到位。

六是大力打击野生动物非法交易行为。2021-2022年,连续两年配合省林业和草原局开展“清风行动”,打击违规销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行为,共出动执法人员*****人次,检查各类场所*****处次,监测辖区内网络交易经营者2万余个次,发放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手册2000余本,查办案件1起,罚款0.42万元。2021年,联合省公安厅、省农业农村厅及省林业和草原局,组织全省开展严厉打击非法交易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专项行动。全省各有关部门出动执法人员 *****人次,开展执法联动255次,开展宣传活动467次,检查经营场所*****个次,检查经营者*****个次,查办案件57件;开展野生动物类广告专项监测,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对20个省属媒体、133个市级媒体和440个互联网及公众号媒体,分别于2021年5月和9月开展了2次专项监测,共监测相关广告291条次,未发现相关违法广告。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2年7月29日至2022年8月4日

受理部门: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电 话:024-********

邮寄地址:沈阳市浑南区双园路30号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生态环境 保护 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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