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津盛农商行纸币清分机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芜湖津盛农商行纸币清分机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QSWH2022CGHW001
二、项目名称:芜湖津盛农商行纸币清分机采购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聚龙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鞍山市铁东区千山中路308号
中标金额:******.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纸币清分机 品牌:聚龙 规格型号:JL303(2+1口) 数量:20台 单价:*****.00元 |
五、专家评审名单
娄祥顺、高峰、许琼、夏林春、陶敏
六、代理服务收费金额:
金额:2000.00元(不含评审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无效投标单位及原因:无
3、中标单位业绩:(1)安徽利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纸币清分机合同,签订时间:2020年06月10日;(2)安徽寿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纸币清分机合同,签订时间:2020年11月20日;(3)安徽绩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时间:2020年06月13日。
4、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芜湖市鸠江区苏宁城市之光B2地块二期,联系电话:189*****506。
5、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芜湖津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芜湖市湾沚区湾石路与保沙路交叉口
联系方式:189*****04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求是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芜湖市城市之光B2地块二期八楼830
联系方式:189*****5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康
电话:189*****506
采购人:芜湖津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求是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7月29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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