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运行维护服务协议定点结果公告

黄冈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运行维护服务协议定点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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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8-01 10:09|发布单位:黄冈市政府采购中心|项目监管地:黄冈市本级|阅读次数:

1、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号:黄采计备[2022]XM2842号

2、订单号:FWJJ421*****007*****

3、采购总预算金额:14.0(万元)

4、本次成交金额:9.6(万元)

5、采购单位:黄冈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6、联系人:邵意

7、联系电话:132*****922

8、成交供应商:湖北言顺商贸有限公司

9、成交日期:2022-08-01 10:09:16

10、执行方式:竞价

11、成交内容:

采购品目:信息技术服务

采购需求:一、维护服务内容及标准要求 1、黄冈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164个前端视频监控(含12个高空视频监控)设备的维护保养、故障检修、漏电保护器查缺补漏及部分立杆油漆损伤的修补工作(具体点位见相关附表)。2、负责黄冈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及数字化中心网络维护。3、成交供应商维护期限内巡检内容及工作要求,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1B*******《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每月一次对黄冈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前端视频监控系统设备进行一次隐患大排查,对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及时维护直至达标,日常维护达到二个目标:1)前端设备能正常使用,系统维护安装符合国家标准;2)不能存在(例如:铺设管线及地下管线漏电、摄像头高空坠落等)任何安全事故隐患,成交供应商必须每月交付一次巡检报告到采购人。4、应急响应措施:1)小问题半个小时内到达现场,24小时解决问题;2)全天24小时响应,响应后72小时内修复;如遇特殊原因应向相关主管部门说明原因,并增派技术人员进行处理。5、维护期限内,成交供应商对现场维护工作人员及高空作业人员承担一切安全责任,对于成交供应商在维护工作中产生的安全事故、对第三方造成的损失及高空作业人员出现和造成的安全事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对维护期间的所有维护范围内的设备产生的一切用电安全责任、高空坠物等任何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6、维护期限内其他责任1)如果成交供应商在设备维护中出现维护不善,或者因设备问题没有及时维护产生的漏电、短路等安全事故都由成交供应商负责。2)因漏电、短路造成的人身伤害,死亡及设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负责。3)监控维修中如发现有摄像头、立杆等主要设备损坏由采购人承担;漏电保护器、空开、插排、线缆等辅助材料等更换由成交供应商承担。7、原则上设备归采购人所有,但对于第三方事故(例如交通事故)造成的设备损坏,由成交供应商配合采购人共同向第三方追责、追偿;成交供应商不承担第三方事故造成设备损坏所产生的所有费用;事故发生后,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第三方事故定损的义务,并出具定损报价清单,采购人向第三方追偿的费用应由第三方直接支付给成交供应商,由成交供应商向第三方开具发票,后由成交供应商进行设备的更换、维修工作。二、其他要求1、如遇到梅雨季节、暴寒、暴雨天气加强巡查次数;2、合同履约期限:一年。

服务响应说明:完全响应。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运行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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