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长沙片区临空管理委员会长沙黄花综保区信息化系统运维服务项目合同公告

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长沙片区临空管理委员会长沙黄花综保区信息化系统运维服务项目合同公告

服务类合同预览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XSCG-GK-202*****0009-1
采购人(全称):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长沙片区临空管理委员会(甲方)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中科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长沙黄花综保区信息化系统运维服务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XSCG-202*****0009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标的名称政府采购品目型号规格数量单位数量总价(元)
1黄花综保区信息化系统运维服务 其他运行维护服务详见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1*******
 合计金额小写: *******
 合计金额大写:叁佰叁拾叁万捌仟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序号

分项名称

单位

服务内容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备注

1

自建软件维护服务

金二企业端系统及通用创新业务

1

******

******

海关数据交换及查询系统

1

******

******

金二智能卡口数据接入系统

1

******

******

园区管理信息系统

1

******

******

基础平台及通道维护

1

******

******

2

硬件设施及配套设施

网络、机房及配套设施

1

*****

*****

服务器、安全设备等核心硬件

1

*****

*****

智能卡口系统

1

*******

*******

视频监控、电子围网等弱电工程

1

******

******

其他配套设施

1

*****

*****

3

信息化咨询服务需求

省市公共平台推广服务

1

******

******

系统升级咨询服务

1

******

******

新业务规划咨询服务

1

123050

123050

合计报价

*******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2-07-12 ——2025-07-11

3.2 履行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现场运维,按甲方要求,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1、本合同为运维项目,运维期限为3年(2022年7月28日-2025年7月27日),总费用为含税人民币*******.00元(大写叁佰叁拾叁万捌仟圆整),每年费用为总费用的1/3(人民币1112666.67元,大写壹佰壹拾壹万贰仟陆佰陆拾陆元陆角柒分)。

2、本合同付款方式为每年运维周期开始后三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当年费用的40%(人民币445066.67元,大写肆拾肆万伍仟零陆拾陆元陆角柒分),当年费用的60%(半年度考核评价40%+全年综合评价20%)作为考核结算款,依据运维服务绩效周期考核结果支付。

3、每半年度根据考核情况支付一次,全年综合评价的20%与下半年的半年度考核评价40%费用一并支付。具体详见附件《运维服务绩效考核及付款标准》。

具体支付情况(以考核分数为95分以上为例)

(1)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445066.67,所占总合同金额13.33%,说明:合同签订后三十个工作日内支付

(2)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667599.99,所占总合同金额20%,说明:完成第一年维保支付

(3)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445066.68,所占总合同金额13.33%,说明:第二年度开始后三十个工作日内支付

(4)第4次分期支付金额为667599.99,所占总合同金额20%,说明:完成第二年度维保支付

(5)第5次分期支付金额为445066.68,所占总合同金额13.33%,说明:第三年度开始后三十个工作日内支付

(6)第6次分期支付金额为667599.99,所占总合同金额20%,说明:完成第三年度维保支付

每次付款前乙方需向甲方开具相应金额的发票。

4.2收款账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园区支行(中科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1251201040000010)4.3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验收程序
采用一般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5.2.1服务指标

服务项目

服务级别指标

定义

服务时间

7×24h

保障信息化系统全天候运行

响应时间

<=5min

从电话开始震铃到响应Case时间

驻场服务时间

5*8h+x

根据企业报关时间为准,并与海关作业时间同步。必须考虑业务量大的情况。

客户满意度

>=90%

(满意+非常满意)/反馈数*100%

月系统稳定率

>=98%

(系统正常时间)/总时间*100%

故障解决率

>=99%

故障解决次数/故障发生次数*100%

5.2.2故障等级分类及响应解决时间

故障等级

现象描述

响应及上报时间

解决方式及时间

危机类故障

系统宕机;设备严重故障造成系统无法使用

0.5小时(工作小时)内响应,并上报采购人

系统故障造成宕机,8小时内解决;

系统出现严重错误或不得不重新安装操作系统,24小时内解决,并恢复系统运行;

硬件故障并且需要更换的,服务商应立即联系厂家,服务商在得到备件的8小时内完成备件更换。

紧急类故障

设备故障对使用性能有较大影响,并可能导致系统不能实现,但设备仍可运行

0.5小时内响应,并上报采购人

系统故障在4小时内解决;

硬件故障并且需要更换的,服务商应立即联系厂家,在得到备件的8小时内完成备件更换;

由于硬、软件存在bug引起的问题,须厂家提供解决方案,进行问题排除;

用户应用软件自身引起的问题,服务商将尽全力协助解决。

一般类故障

设备故障,不影响使用

1小时内响应,做故障记录

系统故障2小时内解决。

硬件故障并且需要更换的,服务商应立即联系厂家,在得到备件的8小时内完成备件更换。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验收要求

1、乙方建立完善的服务规章制度、专业的服务实施流程、以及完备的汇报、监督、审计机制,由乙方派专职人员现场驻点办公,提供及时高效的运维服务,使黄花综保区软硬件系统的运维服务。与此同时为综保区入区企业提供技术支持。

2、根据甲方信息系统运维服务需求,乙方现场驻点人员需具备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应用软件的实施服务经验、有网络、硬件运维的技术能力和相关经验。要求至少有4名长期现场驻点人员,包括驻场运维人员2名,驻点软、硬件服务工程师各1名。其中2名常驻现场专职运维服务工作人员,工作时间与黄花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工作时间相同,根据业务开展实际情况,安排机房值班、非工作时加班等。驻点软、硬件服务工程师各1名,采用7*24小时远程与现场服务相结合的方式提供服务。

2、验收标准

1、保障黄花综保区机房、网络、服务器、配套基础设施等日常运行、维护、管理工作,满足综保区入驻单位日常办公基本需求;

2、保障黄花综保区现有各类信息系统顺畅运行,满足长沙黄花综保区企业所有业务开展需求;

3、通过运维过程中的信息化咨询服务、“关管企”资源整合,转变工作方式、主动运维,进一步改善黄花综保区通关效率,为长沙黄花综保区业务的可持续发展保驾护航。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根据运维考核细则对信息化运维商进行考核;考核由业主、企业、海关分别评分,比重5:3:2。综合考核分数在60分(包括60分)以上视为合格,60分以下业主单位有权更换运维公司。

2、当乙方所负责的设备或系统故障造成严重影响,企业大面积投诉,带来直接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根据损失向乙方主张赔偿,并扣除当年度相应服务费。

3、保密要求:乙方在维保过程中,必须遵守法律法规,系统运维服务人员应妥善保管自己的用户权限,如果发生泄密,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和法律责任。

4、维保范围内设备的基础部件(含单价500元及以下)乙方自行承担相关费用,核心部件(单价500元以上)由甲方自行采购并承担相应费用。维保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上服务条款。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1%(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乙方拒绝提供服务或提供服务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按次向乙方收取违约金人民币2000元,乙方违约达三次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拒付费用,并要求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20%的违约金。因乙方违约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一切损失。

7.4甲方有权按照《运维服务绩效考核及付款标准》对乙方进行考核并扣除相应款项后支付费用。乙方综合考核分数在60分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拒付费用,并要求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20%的违约金。因乙方运维不合格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一切损失。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长沙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自签订之日起 生效 11.其他条款

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本合同为运维服务合同,有关货物采购的条款不适用于本合同。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乙方(公章):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长沙县黄花综保大楼603室地址:北京市市辖区海淀区中关村新科祥园甲6号楼
法定代理人:谭浩然法定代理人:左春
委托代理人:1委托代理人:谢飞翔
电话:0731-84079181电话:010-62570007
传真:0731-84079181传真:010-82554336

附件列表
  1. 附件 运维服务绩效考核及付款标准 7.28.docx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信息化系统 运维服务 空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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