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路桥集团吉县沿黄旅游公路有限公司吉县沿黄主线工程大宁吉县界至吉县姚家畔段项目全过程财务及工程跟踪审计咨询服务机构项目谈判采购成交公告
采购编号:2022-JXLYLGS-FW-001
项目名称:山西路桥集团吉县沿黄旅游公路有限公司吉县沿黄主线工程大宁吉县界至吉县姚家畔段项目全过程财务及工程跟踪审计咨询服务机构
采 购 人:山西路桥集团吉县沿黄旅游公路有限公司(电话:159*****800)
项目监督人: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采购中心、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中心(电话:0351-*******、0351-*******)
公示期:2022年08月02日9:00至2022年08月05日9:00
山西路桥集团吉县沿黄旅游公路有限公司吉县沿黄主线工程大宁吉县界至吉县姚家畔段项目全过程财务及工程跟踪审计咨询服务机构项目评审工作已经结束,现将本次采购的评审结果进行公示:
一、成交供应商
序号 | 成交供应商名称 | 投标报价 (含税) | 服务期 | 质量承诺 | 备注 |
1 | 牵头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山西分所 成员单位:山西国元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元 | 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审计结束为止 |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政策、规范及标准的要求 | 税率6% |
二、成交供应商业绩信息
成交供应商名称 | 单位业绩 |
牵头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山西分所 成员单位:山西国元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山西省公路局忻州分局省道台忻线柳院至五台段路面改造工程、省道王大线浑源界至大营段路面改造工程竣工决算审计 |
三、成交供应商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一般纳税人资格,且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财政部门核发的会计(审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并合法有效,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2)财务要求:近三年(2019年至2021年)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不小于1(以财务审计报告为准,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1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2022年成立的企业可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业绩要求: 近3年(2019年7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独立完成过1项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协议书为准)。
(4)信誉要求:供应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2019年7月1日至今)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响应资格未被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未处于破产状态;供应商近三年未因发生过骗取成交和严重违约、违纪违法、质量事故及重大合同纠纷被行业主管单位或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或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明令禁止参与投标并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①财务跟踪审计负责人:需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证书,作为项目负责人近五年(2017年7月1日—至今)至少有1项及以上公路工程的全过程财务跟踪审计咨询或竣工决算财务审计服务项目业绩(以合同协议书为准,如合同协议书中无法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时需提供成果文件或履约证明) ②工程跟踪审计负责人:应持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交通运输部联合颁发的交通运输专业一级造价工程师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一级造价工程师,作为项目负责人近五年(2017年7月1日至今)至少有1项及以上公路工程的全过程工程跟踪审计或竣工结算造价审核服务项目业绩(以合同协议书为准,如合同协议书中无法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时需提供成果文件或履约证明)③财务跟踪审计负责人与工程跟踪审计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6)其他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
(7)供应商须属于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审计中介机构备选库名单范围。
四、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对本结果有异议者须在公示期内向项目监督人或采购人署名反映。
2、异议书应包括下列内容:
2.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2.3法律依据(具体条款);
2.4相关请求及主张;
2.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提出异议人是法人的,异议书必须是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提出异议的,异议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限身份证明复印件。
五、其他
无
采购人:山西路桥集团吉县沿黄旅游公路有限公司
2022年08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