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河区S1814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租赁房及铜望交口地下公共停车场标识标牌工程-中标

包河区S1814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租赁房及铜望交口地下公共停车场标识标牌工程-中标

开标倒计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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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审批信息
项目名称: 包河区S1814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租赁房及铜望交口地下公共停车场标识标牌工程
项目法人:合肥滨湖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地址:位于当涂支路与铜陵路交叉口
立项批文名称:包河区S1814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租赁房项目备案表项目审批单位:合肥市包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监督部门:合肥市包河区财政局代理机构: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交易平台:包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项目见证时间:2022-07-22 15:58:46
公告正文
无标题文档

包河区S1814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租赁房及铜望交口地下公共停车场标识标牌工程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网上招投标)


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受合肥滨湖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包河区S1814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租赁房及铜望交口地下公共停车场标识标牌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具备条件的国内投标人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编号:2022BBBGJ*****

2.项目名称:包河区S1814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租赁房及铜望交口地下公共停车场标识标牌工程

3.项目地点:合肥市包河区

4.项目单位:合肥滨湖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5.项目概况:包河区S1814地块国有建设用地租赁房地下室总建筑面积约*****.95平方米,地下公共停车场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两个单位工程:①包河区S1814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租赁房项目室外标识标牌,地库交通标志标线、标识标牌系统、墙面涂料、导视灯箱及其他交通设施等;②铜望交口地下公共停车场交通标志标线、标识标牌系统、墙面及顶棚涂料及其他交通设施等。具体工程量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6.资金来源:自筹

7.项目预算:100.0 万元

8.项目类别:工程施工

9.标段(包别)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二、投标人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业绩:无;
4、项目经理: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5、项目经理业绩:无;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7、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及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2)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及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3)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及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4)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及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8、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在最近三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向前追溯 3年, 下同)有骗取中标或串通投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或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前述行政处罚已完成信用修复的,自行政处罚作出机关或信用修复主管部门同意修复之日起满一年,或在线修复审核通过之日起满一年的,不受三年期限限制;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8)投标人被设区的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部门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限制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所在地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所在地承接新的工程项目且在限制期内。

三、谈判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2年07月23日00:00至2022年08月02日09:30

2.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3.获取方式:(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谈判文件。首次登录须持有与电子服务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电子服务系统办事指南。
(2)潜在投标人查阅谈判文件后,如参与投标,则须按本条第1款规定的谈判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完成投标信息的填写。
(3)谈判文件费用支付方式:无需支付。
(4)谈判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

四、谈判时间及地点

1.谈判时间:2022年08月02日09时30分

2.谈判地点: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与吉林路交口以南滨湖卓越城文华园一期7号楼3楼

五、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2年08月02日 09:30

六、联系方法

(一)招标人:合肥滨湖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徽州大道1388号

联系人:孙光霞

电话:0551-********

(二)招标代理机构: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与吉林路交口以南滨湖卓越城文华园一期7号楼

联系人:徐工

电话:0551-********

传真:/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ggzy.hefei.gov.cn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y.ahggzyjy.com

七、其它事项说明

1.本次谈判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合肥市)、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上发布。
2.投标人应合理安排谈判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谈判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3.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响应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需前往谈判现场。本项目谈判不设多轮报价,报价表格式中的报价即为最终报价,并作为定标和签订合同的依据。
4.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指南》(官网链接: http://ggzy.hefei.gov.cn/ptdt/******/********/788cc287-e9f2-44de-b9e6-85baf0fb4c36.html)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

八、保证金账户(选择一家银行进行缴费)

标段简称:1标段

徽商银行

户名: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账号:223*****015100*****18579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滨湖支行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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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河区S1814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租赁房及铜望交口地下公共停车场标识标牌工程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包河区S1814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租赁房及铜望交口地下公共停车场标识标牌工程

项目编号:2022BBBGJ*****

招标(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2年07月22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2年08月02日

包河区S1814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租赁房及铜望交口地下公共停车场标识标牌工程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安徽志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紫蓬镇紫二路合肥珠光紫蓬产业园10号楼101号厂房

投标报价:人民币叁拾捌万玖仟壹佰陆拾玖元陆角(¥******.6 元)

质量:合格

工期:30天

备注说明:详见中标候选人信息表及评标情况一览表

第二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无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包河区S1814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租赁房及铜望交口地下公共停车场标识标牌工程一批

招标(采购)人名称:合肥滨湖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合肥市徽州大道1388号

联系人: 孙光霞

联系方式:0551-********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与吉林路交口以南滨湖卓越城文华园一期七号楼

项目负责人:徐新智联系电话:0551-********

公示期:2022年08月02日至2022年08月05日17时30分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与吉林路交口以南滨湖卓越城文华园一期七号楼,联系电话:0551-********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市包河区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人:张国,联系电话:0551-****************【项目地点在合肥行政区域以外的项目:向项目所在地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2022年08月0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国有建设用地 标识标牌 停车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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