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农场实验示范中心采购项目结果公告(包1)

智慧农场实验示范中心采购项目结果公告(包1)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智慧农场实验示范中心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福建农林大学
行政区域福建省公告时间2022年08月02日15:29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季彪俊
项目联系电话133*****992
采购单位福建农林大学
采购单位地址福州市仓山区上下店路1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33*****992
代理机构名称福建嘉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台江区富力中心B1栋342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591-********


智慧农场实验示范中心采购项目结果公告(合同包[3500]JSZB[GK]*******-1)


一、项目编号:[3500]JSZB[GK]*******
二、项目名称:智慧农场实验示范中心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3500]JSZB[GK]*******-1 包1
废标理由:
1.资格性审查情况: 1.1“福建创智联盟数字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和“福建新客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中未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招标文件《第四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一、资格审查 1.3资格审查的范围及内容:投标文件(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具体如下:(2)“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②.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包1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中小企业的将被拒绝,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供 应商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七章格式。 2、供 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供 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七章格式。 4、本项目为货物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的规定,经资格审查小组评议,资格性审查均不合格,按无效投标处理。 1.2经资格审查小组评议,其他投标人的资格性审查合格。 2.本项目合格投标人不足三家,按废标处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3500]JSZB[GK]*******-1 包1
主要标的信息:无

五、评标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评审专家: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3500]JSZB[GK]*******-1 包1 :/元
收取对象: /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福建农林大学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上下店路15号
联系方式:133*****9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福建嘉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台江区富力中心B1栋3427
联系方式:0591-********
3.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人:袁博、郑舒华
电话:0591-********


福建嘉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标签: 智慧农场 实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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