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龙海区中心城区共享单车投放运营项目(复评)中标候选人公示

漳州市龙海区中心城区共享单车投放运营项目(复评)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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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龙海区中心城区共享单车投放运营项目复评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FJTP-00092213015142

公示结束时间:2022 年 08 月 05 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漳州市龙海区中心城区共享单车投放运营项目: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 1 名:江西小呗出行科技有限公司,其他类型投标报价:0.5 元/天/辆
车,质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工期/交货期/服务期:0 天
中标候选人第 2 名:赛鲲鹏智能科技厦门有限公司,其他类型投标报价:0.5 元/
天/辆车,质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工期/交货期/服务期:0 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江西小呗出行科技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雷涛/
中标候选人(赛鲲鹏智能科技厦门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林晓城/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江西小呗出行科技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赛鲲鹏智能科技厦门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江西小呗出行科技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1投标报价:我方承诺中
标后将本项目所得当月运营的共享车辆的每笔订单营业收入在每个月最后一天节假日向后
顺延至第一个工作日24 时前汇总后一次性全部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同时营业收入存放
招标人指定银行账户账期 2 个月营业收入在账期结束后由招标人划转至投标人账户。我
方承诺按照 0.5 元/天/辆车向招标人缴纳管理服务费,管理服务费从每个月的营业收入中扣
除。
2运营期限:该项目经营期为五年,在经营期限内,由成交供应商统一负责本区项目的
建设运营维护保养调度管理。经营期内实行月季年定期考核,通过对运营企业
的服务质量进行监督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次年共享车辆运营投放数量。合同一年一签,
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业绩情况:
1 安义县城市管理局 江西小呗出行科技有限公司 2019.4.10
2 抚州市东乡区城市管理局 江西小呗出行科技有限公司 2019.5.7
3 广昌县人民政府 江西小呗出行科技有限公司 2019.7.2
4 金溪县城市管理局 江西小呗出行科技有限公司 2019.6.1
5 南城县城市管理局 江西小呗出行科技有限公司 2019.6.26
6 南丰县交通运输局 江西小呗出行科技有限公司 2019.11.15
7 万载县城市管理局综合执法大队 江西小呗出行科技有限公司 2019.8.22
8 抚州市宜黄县城市管理局 江西小呗出行科技有限公司 2019.12.25
9 高安市城市管理局 江西小呗出行科技有限公司 2019.9.9
10 资溪县城市管理局 江西小呗出行科技有限公司 2019.6.6
11 德安县城市管理局 江西小呗出行科技有限公司 2019.5.24
12 泰和县城市管理局 江西小呗出行科技有限公司 2019.6.3
13 浮梁县城市管理局 江西小呗出行科技有限公司 2019.6.26
14 潘阳县城市管理局 江西小呗出行科技有限公司 2019.8.2
15 库尔勒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江西小呗出行科技有限公司 2019.10.26
16 南昌市向塘镇行政综合执法局 江西小呗出行科技有限公司 2019.11.19
中标候选人(赛鲲鹏智能科技厦门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1投标报价:我方
承诺中标后将本项目所得当月运营的共享车辆的每笔订单营业收入在每个月最后一天节假
日向后顺延至第一个工作日24 时前汇总后一次性全部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同时营业收
入存放招标人指定银行账户账期 2 个月营业收入在账期结束后由招标人划转至投标人账
户。我方承诺按照 0.5 元/天/辆车向招标人缴纳管理服务费,管理服务费从每个月的营业
收入中扣除。
2运营期限:该项目经营期为五年,在经营期限内,由成交供应商统一负责本区项目的
建设运营维护保养调度管理。经营期内实行月季年定期考核,通过对运营企业
的服务质量进行监督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次年共享车辆运营投放数量。合同一年一签,
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业绩情况:
1 漳浦县六鳌镇人民政府 赛鲲鹏智能科技厦门有限公司 2021.10.12
2 漳州市常山华侨经济开发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赛鲲鹏智能科技厦门有限公司
2021.10.26
3 衡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赛鲲鹏智能科技厦门有限公司 2022.1.10
4 云霄县城市管理局 赛鲲鹏智能科技厦门有限公司 2022.4.19
5 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 赛鲲鹏智能科技厦门有限公司 2021.10.13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
有异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 613 号第五十四条投
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
人公示期间提出的规定及根据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项目开工建设
切实扩大有效投资的通知漳政办发201591 号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
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3 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 3 日,招标人在公示期内
未收到异议的,公示期满后直接确定中标人并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结果在国家指定媒介公
开之日即可签订合同的精神,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所有中标候选人有异议,应在中
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招标人不再接收异议申诉。
三其他
本项目于2022 年8月 2 日09:00 组织原评标专家在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漳州分中心根
据投标人质疑的有关内容对原评标结果进行复核程序。
经评标委员会复核评审,评标委员会维持第一次评审意见。
1招标项目概况:
招标人:福建龙投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漳州市龙海区中心城区共享单车投放运营项目。
项目内容:择优选择 2 家运营商,充分利用漳州市龙海区中心城区公共空间,在公交车站
商业街办公区医院居住区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周边划设停车区域,投放共享车辆 1200
辆。并根据实际情况,结合政府指导意见人群潮汐区域车辆闲置率等指标充分调研后进
行调投放区域调整。
运营期限:该项目经营期为五年,在经营期限内,由成交供应商统一负责本区项目的建设
运营维护保养调度管理。经营期内实行月季年定期考核,通过对运营企业的服务
质量进行监督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次年共享车辆运营投放数量。合同一年一签,具体以
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建设要求:1成交供应商负责提供共享车辆运营系统。2成交供应商建设项目完成后,
须通过相关主管部门的验收后,方允许投放使用。3成交供应商负责项目的运营管理和
维保并向招标人提供完善运营方案管理制度维保日志等。
2评标办法及评标参数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的原因依据和修正结果
投标人名称 修正前
报价(元) 修正后
报价(元) 修正原因 修正依据 备注
/ / / / / /
4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被确定为无效标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原因及依据
投标人名称 评审结果 原因 依据 备注
无 / / / /
5中标候选人及其投标文件相关内容:
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要求,对有关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依法推荐了两名中标候
选人:江西小呗出行科技有限公司赛鲲鹏智能科技厦门有限公司。
第一中标候选人:江西小呗出行科技有限公司。
1投标报价:我方承诺中标后将本项目所得当月运营的共享车辆的每笔订单营业收入在
每个月最后一天节假日向后顺延至第一个工作日24 时前汇总后一次性全部汇入招标人
指定账户,同时营业收入存放招标人指定银行账户账期 2 个月营业收入在账期结束后由招
标人划转至投标人账户。我方承诺按照 0.5 元/天/辆车向招标人缴纳管理服务费,管理服
务费从每个月的营业收入中扣除。
2运营期限:该项目经营期为五年,在经营期限内,由成交供应商统一负责本区项目的
建设运营维护保养调度管理。经营期内实行月季年定期考核,通过对运营企业
的服务质量进行监督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次年共享车辆运营投放数量。合同一年一签,
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业绩情况:
1 安义县城市管理局 江西小呗出行科技有限公司 2019.4.10
2 抚州市东乡区城市管理局 江西小呗出行科技有限公司 2019.5.7
3 广昌县人民政府 江西小呗出行科技有限公司 2019.7.2
4 金溪县城市管理局 江西小呗出行科技有限公司 2019.6.1
5 南城县城市管理局 江西小呗出行科技有限公司 2019.6.26
6 南丰县交通运输局 江西小呗出行科技有限公司 2019.11.15
7 万载县城市管理局综合执法大队 江西小呗出行科技有限公司 2019.8.22
8 抚州市宜黄县城市管理局 江西小呗出行科技有限公司 2019.12.25
9 高安市城市管理局 江西小呗出行科技有限公司 2019.9.9
10 资溪县城市管理局 江西小呗出行科技有限公司 2019.6.6
11 德安县城市管理局 江西小呗出行科技有限公司 2019.5.24
12 泰和县城市管理局 江西小呗出行科技有限公司 2019.6.3
13 浮梁县城市管理局 江西小呗出行科技有限公司 2019.6.26
14 潘阳县城市管理局 江西小呗出行科技有限公司 2019.8.2
15 库尔勒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江西小呗出行科技有限公司 2019.10.26
16 南昌市向塘镇行政综合执法局 江西小呗出行科技有限公司 2019.11.19
第二中标候选人:赛鲲鹏智能科技厦门有限公司。
1投标报价:我方承诺中标后将本项目所得当月运营的共享车辆的每笔订单营业收入在
每个月最后一天节假日向后顺延至第一个工作日24 时前汇总后一次性全部汇入招标人
指定账户,同时营业收入存放招标人指定银行账户账期 2 个月营业收入在账期结束后由招
标人划转至投标人账户。我方承诺按照 0.5 元/天/辆车向招标人缴纳管理服务费,管理服
务费从每个月的营业收入中扣除。
2运营期限:该项目经营期为五年,在经营期限内,由成交供应商统一负责本区项目的
建设运营维护保养调度管理。经营期内实行月季年定期考核,通过对运营企业
的服务质量进行监督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次年共享车辆运营投放数量。合同一年一签,
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业绩情况:
1 漳浦县六鳌镇人民政府 赛鲲鹏智能科技厦门有限公司 2021.10.12
2 漳州市常山华侨经济开发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赛鲲鹏智能科技厦门有限公司
2021.10.26
3 衡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赛鲲鹏智能科技厦门有限公司 2022.1.10
4 云霄县城市管理局 赛鲲鹏智能科技厦门有限公司 2022.4.19
5 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 赛鲲鹏智能科技厦门有限公司 2021.10.13
6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李元龙组长卓芝黄育平陈珊珊林隽生 。
7被确定为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无。
8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
有异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 613 号第五十四条投
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
人公示期间提出的规定及根据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项目开工建设
切实扩大有效投资的通知漳政办发201591 号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
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3 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 3 日,招标人在公示期内
未收到异议的,公示期满后直接确定中标人并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结果在国家指定媒介公
开之日即可签订合同的精神,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所有中标候选人有异议,应在中
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招标人不再接收异议申诉。
9公示时间:2022 年 8 月 2 日至 2022 年 8 月 5 日。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龙投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漳州市龙海区海澄镇月港大道 21 号
联系电话:0591-87602605
联系人:张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 68 号招标大厦 C 座 213 室
电话:0591-28059629
联系人:郑先生林先生
监督部门: 福建省经纬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 68 号
联系电话: 0591-87602605
招标人:福建龙投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 年 8 月 2 日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福建省经纬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福建龙投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漳州市龙海区海澄镇月港大道 21 号
联 系 人:张永年
电 话:0591-87602605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 68 号招标大厦 C 座 213 室
联 系 人: 郑先生
电 话: 0591-28059629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城区共享单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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