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旧物资处置公告(2022010)
废旧物资处置公告(2022010)
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十五工程局有限公司江门市会港大道工程项目旧料仓大棚、废钢筋计划出售,现公开邀请有购买意愿的公司或个人书面报价投标。转让方对本次转让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内容真实、准确、有效。具体公告内容如下:
一、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1、处置方: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十五工程局有限公司路桥工程公司
2、转让标的物清单: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料仓大棚 | 平方米 | 4250 |
废钢筋(拌合站基础) | 吨 | 30(暂估) |
3、标的物存放地点:江门市江海区礼乐镇
4、以上表中所列废钢筋(拌合站基础)重量为暂估数量,仅作为报价依据,最终以实际过磅数量为准,若数量发生变化成交单位不得以此为由拒绝交易或要求调价,若发生以上情形,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全额投标保证金。
5、处置方不组织标的物踏勘现场会,投标人可自行现场查看或具体详见图片。
二、标的物出售行为的批准、评估及备案
废旧物资出售已履行了内部审批程序,进行了评估。
三、报价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银行资信的境内企事业法人。
四、转让标的特别说明
1、本次处置的物资以实物现状现场移交,处置方不承担任何质量保证责任。
2、本次投标报价仅为旧料仓大棚、废钢筋转让价,不含税,转让方出具收款凭证。旧料仓大棚的拆解、切割及整理费、吊装车费、运输费等与之相关的一切费用均由成交单位自行承担。
3、投标响应人自行了解相关政策及规定,自行承担因国家政策变化带来的一切后果及责任,相关质疑须在标的物转让公告截止日前提出。凡参加投标报价者都视同已经确认了标的物转让范围、数量并认可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要求。
4、投标响应人须承诺完全接受《处置公告》的全部条款。
5、中标单位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与处置方签订《废旧物资处置合同》。
五、标的物出售底价
旧料仓大棚标的物最低出售价格不得低于38元/平方米,废旧钢筋投标的最低出售价格不得低于2500元/吨,投标单位报价低于标的物底价的按废标处理。
六、公告期限
2022年8月3日上午10:00时~8月9日9:00时截止。
七、报名方式
1、投标响应人在出售公告截止期内携带相关资料到:江门市江海区礼乐镇新乐路会港大道项目设备物资部咨询,报名,递交标书。
2、所有参加投标者:
参加投标的物的投标响应人须缴纳投标保证金贰万元整(¥:*****.00元)。
投标投价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响应人的本单位账户以转账的形式划转至招标人指定银行账户,不得以现金形式缴纳。中标单位在双方签订《废旧物资处置合同》并履行完合同义务后10个工作日内招标人将投标保证金不计息退回投标人指定账户,其他投标响应人在中标公示后15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
3、报名时提交以下资料:
企业报名时应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投标承诺函、投标保证金交款单据原件。以上资料应加盖公章。自然人报名时应携带:本人(或委托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承诺函及投标保证金交款单据原件,未完整提供上述资料者或未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八、递标、开标
报价递交:2022年8月9日10:00时前由投标响应人递交至江门市会港大道工程项目部,递交报价文件(联系人:罗丹,电话132*****876),报价文件必须密封,并在密封处签名或加盖公章,且注明“2022年8月9日10:00时前不得拆封”字样。未密封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2022年8月9日上午10:00时在递标地址现场组织开标,投标响应人派一名代表(仅限一名)出席开标会,投标响应人参加开标时须出具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若派代理人参加的须开具授权委托书并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便查验,经招标方查验属实后,由招标方公开宣读投标响应人及投标方报价。
九、确定中标单位、签订标的物转让合同
1、成交原则:本次投标成交人的确定由招标方组织召开评审会对投标单位的报价资格、履约能力审查,通过审查后的投标单位报价为有效评标价,根据高价中标的原则确定成交候选人,(若出现最高价并列的情况情形时,投标人可进行“背靠背第二轮报价”最终确定中标单位)评标报价由高至低依次推荐第一成交候选人、第二成交候选人。
2、第一成交候选人接到中标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与招标方签订《废旧物资处置合同》,逾期不签订转让合同者视为放弃本次投标资格,同时招标方有权没收全额投标保证金,并与第二成交候选人签订转让合同,依次类推。若本次所有投标响应人报价均低于评估底价或参与投标的响应人不足三家的情形,招标方有权取消本次投标事宜,将重新发布公告投标或转为其他方式处置。
十、保证金转账信息
1、标的物转让合同签订后,中标单位须在3个工作日内以转账方式支付全部货款,逾期3个工作日不支付者视为违约,招标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将按照投标价由高至低的顺序,与第二成交候选人签订转让合同,依次类推。
2、保证金转账信息:(备注:中国水电十五局路桥公司江门市会港大道工程项目废旧物资转让保证金)
开户名称: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十五工程局有限公司会港大道项目经理部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
开户账号:4437 0301 0400 2920 3
联系人:刘浩鹏 187*****209
十一、物资转让公告及成交公示结果方式
所有投标响应人可在“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十五工程局有限公司网站”(http://15j.powerchina.cn/)上查看本次物资转让公告及成交公示情况。
十二、物资移交
1、计量方法:标的物旧料仓大棚按照实际测量计量,废旧钢筋按照实际过磅数量为准,(在招标方自有地磅处过磅)。
2、成交方缴纳转让款后,根据招标方下发的通知进行移交,成交标的物分批次完成移交(具体以招标方通知时间为准)。在招标方发出拆除通知后5日内,成交单位进场进行标的物的移交工作,需在10日内完成,若未按时完成,则招标方有权收取仓储费及看护费(300元/天),此笔费用将在投标保证金中扣除。由招标方打印过磅单,其内部相关部门现场监督,移交完毕,双方参与人员在过磅单签字确认即视为本次转让标的交付完成。
十三、联系人
刘炫:联系电话 138*****406
十四、投标监督
本次投标由路桥公司纪检监察部负责监督,联系电话:029-********
附件:1、标的物清单;
2、投标告知书;
3、投标承诺函;
4、报价函格式;
5、转让标的物图片。
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十五工程局有限公司
江门市会港大道工程项目部
二〇二二年八月三日
标签: 废旧物资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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