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县2022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农技人员能力提升培训
长丰县2022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农技人员能力提升培训
一、项目编号:2022ACCFN*****
二、项目名称:长丰县2022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农技人员能力提升培训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清晓方塘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539号鲲鹏国际广场5栋201
中标(成交)金额:肆拾叁万元整(¥******.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长丰县2022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农技人员能力提升培训
服务范围:我司承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培训长丰县农技人员146 名
服务要求:我司承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1 ) 组织全县 146 名农技人员分两批次培训, 每批进行为期 6 天全脱产异地培训。
( 2) 学习内容为现代农业理论学习 ,并安排其中 3 天观光农业、都市农业、智慧农业有机农业、农事服务中心等基地观摩学习。
(3) 培训地点 在无锡市,观摩地点在江苏省淉阳市等周边。如因疫情不能外出,培训地点可调整在巢湖市,观摩地点在合肥地区,中标价不变,成交供应商提供的食宿标准不得降低。
(4)每批培训班共计安排6天,其中;理论课培训课时不少于24 学时(含开班),参观观摩时间为3天,观摩点不少于5 个,且具有代表性。
(5) 参训人员人手—份培训资料。每份培训资料都必须放置在资料包中,包 括但不限千: 培训指南、1 本培训方案、1 本培训学习资料
1 本笔记本及1 只水性笔。
(4)培训通知必须提前1个星期以书面或电子扫描件形式送达采购人,通知中明确培训的内容、课程的安排、培训的时间、培训老师、 负责人的联系电话、培训地点等。
(5)务必做好参训人员的管理、安全工作,同时做好疫清防控各项工作。
(6) 本项目完成后, 供应商必须做好本项目的档案资料送达采购人备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培训方案 (采购人最终确认的)、培训指南各 1 份;
@时间计划安排1 份;
@培训教材 1 份;
@培训学员名单1 份;
@培训通知1 份;
@培训签到表 1 份;
? 集体留影参训学员每人1 张,另 加 5 张存档。
@培训学员考核资料;
@各级部门验收时需要的其他资料。
(7 ) 培训时间、课程、内容、教师、观摩地点由采购方审核后确定
(8) 农技人员如因疫清防控要求做核酸检测 ,费用有成交供应商承担,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此项费用。
(9 ) 报价要求: 报总价, 报价包含食宿费、交通费(包括往返交通费、培训观摩期间交通费)、资料费 、培训费等培训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
服务时间:我司承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2022 年 8 月 -10 月
服务标准:我司承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一、服务能力:与高等院校或省农业科研院所有农业技术相关合作。 二、服务方案:培训目标定位合理清晰,针对性强;培训内容全面完 整,内容详实;培训方式灵活,采取多种方式展开培训,能够有效满 足此次项目实际需求;培训课程安排丰富、合理;培训组织管理措施 有具体的时间、质量、进度控制,科学合理,有针对性且可行 性高。三、课程培训师资:培训教师团队成员具备正高级职称以及副高级职 称。
四、现场教学地点:能 够提供观光农业 都市农业、智慧农业、有机农业、全程农事服务中心等多种类型的基地进行观摩学习。
五、团队成员:具备稳定的19人服务队伍,且团队成员具备国家 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六、后勤服务安排:
1、交通出行 :承诺往返交通、培训、观摩期间交通全程安排大巴车, 且 为参训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并每批次提供2 辆及以上服务车辆
2、住宿地点:承诺住宿地点应不低于三星级标准的。
3、餐饮要求:承诺严格根据国家标准执行,用餐地点环 境优生良好、设施完善, 每天每人餐饮标准不低于120 元。
4、为参训人员购买培训期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额不低于20 万元。
5、项目完成后,档案资料送达采购人备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培训方案(采购人最终确认的)、培训指南各1 份;@时间计划安排1 份;@培训教材 1 份;@培训学员名单 1 份;?培训通知1 份;
@培训签到表1份;@ 集体留影参训学员每人1张,另加 5 张 存档。@培训学员考核资料;@各级部门验收时需要的其他资料。
七、防疫、安全方案:提供人身财产安全的保障、防控措施,方案科学合理与采购人实际需求结合紧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韦邦国,江敏,叶继刚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文件中标(成交)服务费收取标准。
2.金额:0.516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或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5楼520室业务协调部,联系电话:0551-********。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长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投诉,联系人:葛工,联系电话:0551-********【采购人为合肥行政区域以外单位的项目:向采购人所在地财政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一、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实名提出,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二、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情况
长丰县2022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农技人员能力提升培训项目中标(成交)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领取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长丰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 长丰县水湖镇
联系方式:05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5楼
联系方式: 0551-********、05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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