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1816乌玛高速惠农至石嘴山段星海湖段大坝和渠道安全评价服务采购项目成交候选供应商公示
G1816乌玛高速惠农至石嘴山段星海湖段大坝和渠道安全评价服务采购项目成交候选供应商公示
宁夏交投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宁夏乌玛北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委托,对G1816乌玛高速惠农至石嘴山段星海湖段大坝和渠道安全评价服务采购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已于2022年8月1日完成磋商工作,经磋商小组对所有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详细评审,推荐出成交候选供应商,现将磋商结果公示如下: 一、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及其排序
二、成交候选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填报的企业业绩
三、成交候选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填报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四、磋商响应表
五、磋商小组评审汇总表
六、磋商结果汇总表
七、公示期:2022年8月3日至2022年8月6日。 八、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以上结果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其他利害关系人是指除供应商以外的、与采购项目或者采购活动有直接和间接利益关系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对本采购项目的磋商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候选供应商公示期间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信函形式的异议以收到时的邮戳日为准)。超过时效的异议、或异议书的内容及签字盖章不完整的异议,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有权不予受理。 异议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2)异议人为非供应商的,应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为其他利害关系人;(3)被异议人的名称、地址;(4)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5)与异议事项相关的请求及主张;(6)必要的法律法规依据;(7)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异议书的签字盖章:异议人是法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出异议的,异议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成交候选供应商公示期间,本项目磋商结果未受到异议的,采购人将在成交候选供应商公示结束后确定本项目的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作为本项目正式成交供应商。 九、发布公示的媒介 本次公示在宁夏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nxcig.com/)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2022年8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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