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专项督导采购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专项督导采购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专项督导采购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2BTAFN*****

二、项目名称: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专项督导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无标题文档

供应商名称:安徽省联合征信中心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益民街17号富华大厦七楼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捌万元整(大写)(¥*****.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专项督导

服务范围

制定项目实施方案, 对照国家及省有关要求, 结合工作实际,组织专业队伍赴各市(含有关县区及部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开展实地督导,指导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形成分部门、分地区督导报告以及全省督导报告。

服务要求

按照业主方要求执行

服务时间

合同签订后 1 年

服务标准

按照业主方制定标准执行

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程尔聪,陈江吼,李梅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中标(成交)服务费。2.金额:0.35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A区六楼678室,联系电话:0551-********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专项督导采购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领取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址:合肥市中山路1号

联系方式:05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优男

电话:0551-****************

附件:招标文件正文.pdf附件:公示附件.docx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docx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信用体系 专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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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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