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安区】【异常公告】安市裕安区粮食产业物流园智能化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变更公告
【裕安区】【异常公告】安市裕安区粮食产业物流园智能化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变更公告
信息时间:2022-08-05
成交结果变更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裕采J2022H186-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六安市裕安区粮食产业物流园智能化采购项目
首次结果公示日期:2022年8月3日
二、更正信息
1.变更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采购结果
2.变更内容:
因原成交结果中成交金额:叁佰贰拾万元整(310万元)
现变更为成交结果中成交金额:叁佰壹拾万元整(310万元)
3.更正日期:2022年8月5日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三维可视化监控平台、三维可视化集成平台服务器、RFID读卡器、身份证读卡器-报港环节、道闸-报港环节、车牌识别摄像机、地磅前后抓拍枪机节等。 规格型号:RFID读卡器,支持***** type A/B标准,内置公安部定制的专用安全模块,USB接口,感应距离最大6米,供电方式 5V USB供电,身份证读卡器-报港环节:13.56MHZ,支持***** type A/B标准,内置公安部定制的专用安全模块,USB接口,感应距离最大50mm,供电方式 5V USB供电等。 数量:1套、1台、32套台、2套、4套台等。 单价:******.00 元,8600.00元,3800.00元 |
五、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单位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六安市良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六安市裕安区淮王街102号(云路街明珠广场入口处)光明粮食大厦3、4楼,联系电话:0564-*******若投标单位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有关部门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64-*******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称:六安市良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六安市裕安区淮王街102号(云路街明珠广场入口处)光明粮食大厦3、4楼联系方式:宋主任0564-*******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黄山双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六安市建业大厦四楼401室联系方式:189*****686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宋主任
联系方式:0564-*******
六安市良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黄山双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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