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开福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开福区公共卫生中心食堂外包项目合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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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开福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开福区公共卫生中心食堂外包项目合同公告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2年08月05日

服务类合同预览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KFCG-JZ-202*****0012-1
采购人(全称):长沙市开福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甲方)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湖南腾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2)项目名称:  开福区公共卫生中心食堂外包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KFCG-202*****0012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标的名称政府采购品目型号规格数量单位数量总价(元)
1开福区公共卫生中心食堂外包项目 餐饮服务详见附件1******
 合计金额小写: ******
 合计金额大写:玖拾肆万伍仟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合同标的:开福区公共卫生中心食堂外包项目(开福区公共卫生中心职工日常就餐;职工加班用餐;接待用餐;特殊情况加餐用餐,按实际要求执行。)

金额明细:******.00元

明细详见分项价格表。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2-09-01 ——2023-08-31

3.2 履行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3.1履行期限:2022年09-01-2023-08-313.2 履行地点:甲方指定地点3.3 履行方式:运输方式:汽运 交货方式:现场交货 具体要求按甲方要求执行(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00,说明:按季度支付。,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4.2收款账户:长沙农村商业银行(湖南腾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820*****001******)4.3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验收程序
采用一般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5.2 质量要求

质量标准

1. 本合同下交付的货物应符合第七章采购需求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2. 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 乙方服务还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

4.所有原材料(主副食、主料、辅料)确保无污染,保证符合国家食品卫生要求,同时保证品质。

5.在服务期间不得提供来历不明的食物或过期、霉变食物。

6.所有食物应分区分拣、清洗干净,并按规定的要求切配、放置、储存。

7.食堂菜品、调料品、米、油等必须品采用定点配送的方式进行,由食堂管理员在市场调研价格后,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定点配送并签订配送合同。配送单位的选定及价格在选定前应征求公卫大楼伙食管理委员会的意见,同时货比三家择优选定。根据区财政局要求,每年在扶贫网上采购一定比例的扶贫产品。

8.伙食管理委员会采取不定期组织抽查,确保食品品质、质量。

质量保证

(1)乙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或者没有因乙方的行为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在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后不少于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或乙方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

(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

(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6)品种齐全,质保措施完善,确保就餐质量。

(7)定期更换菜品,满足就餐需求,菜品要求每周不重复,每月至少推出2个新菜。

(8)设立饭菜质量投诉意见箱收集就餐员工意见;保证饭菜的热度。

(9)定期对饭菜的质量、味道、品种、数量等进行检查,并根据投诉意见和检查情况,进行调整。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1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长财采购[2016]6号文件执行

2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后应当及时组织验收。

3货物的表面瑕疵,甲方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有异议的应在安装调试后十个工作日内提出。

4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5甲方在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或安装、调试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接收、验收或拒绝接收、验收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6甲方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应当收取发票并在《交货验收单》上签署验收意见及加盖单位印章。

7大型或者复杂的货物采购项目,甲方可以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并由其出具验收报告单。

8乙方提供的进口产品,乙方应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采购文件另有约定的除外)。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6.1甲方责任与义务

1、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甲乙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1、双方合作期间,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及时提供乙方所需的资料,并应对上述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如因甲方提供的资料而引起的法律纠纷,其相关的一切责任由甲方负责。

2、甲方有权书面形式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乙方据此进行修改、调整、直至甲方签字认可方可定稿。但甲方应尊重乙方的专业经验和知识,并应考虑乙方工作周期等因素,在乙方提交有关文件后,应及时、完整地以书面形式提出明确的意见,以便乙方有足够时间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业务。

3、合作期间,甲方有权根据工作需要要求乙方更换相关服务人员。

4、开福区公共卫生中心食堂房屋、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提供给乙方使用。

6.2乙方责任与义务

1. 乙方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和《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全面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义务;

2. 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应持有合法有效的《卫生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

3. 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和卫生的标准,严禁供应腐烂变质的食品,保持菜肴的新

4. 乙方必须按时供应甲方工作餐,做到新鲜可口、花样翻新,营养搭配好。乙方提供的餐盒、餐具等应符合餐具应符合《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规定,做到环保、无毒害。乙方不得重复使用一次性餐饮具。

5. 乙方配送时,应采取相关的保温措施,以确保工作餐配送至甲方处所时,温度保持在35℃内。

6. 乙方每天均应对制作、加工工作餐的厨房和配餐室的环境卫生全面清洁整理,经常清理内外水池、下水道、确保畅通;清除蚊、蝇、鼠害等。

7. 乙方工作人员和配送人员应当身体健康,并具有食品卫生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明。

8.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就餐后按合同约定及时结算用餐费用。

9. 除本合同约定的费用外,乙方不得收取其他任何额外费用。

10. 开福区公共卫生中心食堂水、电等基础设施齐全,设备设施和工具用具完好,待运行。

11. 乙方服务范围:开福区公共卫生中心职工日常就餐;职工加班用餐;接待用餐;特殊情况加餐用餐。

12. 食堂必须满足开福区公共卫生中心工作需要,确保职工的正常就餐、加班用餐等。

13. 总用餐人数约118人左右(最终以实际在职人员核算);每人每月餐费440/人/月。

14. 乙方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对该项目按食堂后勤服务费报价,食堂后勤服务费按人工工资及福利、公司行政、管理酬金、税金等内容进行详细报价。投标人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15. 总服务人数:不少于4人

岗位名称

人员配置

职责

食堂主管

1

1、负责本部门食堂的经营、职员满意度,审批食堂的各项费用;

2、负责服务范围内食堂的监督、管理,组织食堂物资供应商的评估、合同签订、物资价格调整以及膳食意见收集、整理;

3、食堂安全隐患(火灾、卫生等隐患)日常检查;

4、定期对员工进行培训,使员工增强业务技能知识;

5、检查冷荤间的各项工作,检查各项卫生是否达标,认真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的培训确保安全生产;

6、其他涉及食堂管理的管理服务工作。

厨师

主厨1人

助厨1人

1、负责食物加工,形成花样丰富的食堂菜品;

2、负责制定每周的菜品清单,不断对菜品样式及口味进行改进;

3、负责食材质量监督,杜绝因劣质材料导致的食物不合格。

勤杂员

1

1、食材及其它物料采购;

2、协助厨师制作菜品,提供热情的就餐服务;

3、闭餐后打扫厨房卫生,保持整齐干净,关闭水、电、煤气,保持食堂环境清洁干净。

营业时间:乙方提供全年工作日早、中餐及加班人员晚餐服务,营业时间(具体根据作息时间进行调整):早餐:7:30至9:00。中餐:12:00至13:00。晚餐:17:30至19:00。餐饮品种要求:早餐:应有面点、米粉、面条、稀饭、豆浆、牛奶等。中、晚餐:中、晚餐菜品为六菜一汤,包含主荤2个,次荤2个,瓜果类蔬菜1个,绿叶青菜1个,例汤1个,时令水果及牛奶一份,根据四季变换提供应季时令蔬菜。遇周末及节假日加班,食堂需同步提供职工就餐服务。每周提供周一至周五早、中、晚菜谱。

16. 成交人在管理食堂期间在社会活动中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及经济纠纷均由成交人负责,开福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17. 开福区公共卫生中心食堂为员工内部食堂,不对外经营,成交人应对就餐人员进行管理,避免无关人员进入食堂就餐。

18. 成交人不得转包、不得经营餐饮服务之外的其它项目。无特殊原因,双方均不得终止合同,若因战争、地震等自然灾害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合同终止,双方均不负违约责任。

19. 成交人必须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建立健全食堂餐饮安全管理制度,并报开福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办公室备案后严格执行。

20. 本项目采取餐卡自助式购餐模式,由厨师将菜品准备好后,在固定区域放置餐具,开餐时间内职工依次排队取餐。餐卡的使用规则及清算原则:切实维护就餐人员的利益,防止私办多卡、赠与或长期持卡不用行为,餐卡实行月审年结管理,餐卡余额应在当年内使用完毕,未使用部分一律清零。就餐人员餐卡充值可到外包公司餐卡充值处办理,餐卡消费、余额情况可随时查询。若发现扣款错误,持卡人可到餐卡充值处查询。 一经确认为扣款错误,直接将错误部分差额充入持卡人卡内。

21. 成交人在食堂服务活动中应实行明码标价,合理定价,自觉接受公卫大楼伙食管理委员会物价监管,规范管理,保证食堂运行的规范、有序。

22. 成交人应接受公卫大楼伙食管理委员会对食堂的监督管理和定期考核,对存在问题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开福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办公室。每月底中标人向公共大楼伙食管理委员会提供成本核算表,公布成本费用情况。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做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长沙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2022年09月01日 生效 11.其他条款

乙方如果未在合同要求的时间内完成规划设计任务,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向乙方追回已支付的合同金额和索赔相关费用。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乙方(公章):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开福区新河路217号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高新区麓云路158号
法定代理人:易娟法定代理人:杨李
委托代理人:王书敏委托代理人:胡大明
电话:0731-********电话:136*****044
传真:0731-********传真:

附件列表
  1.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2. 最后报价及分项价格表.pdf
  3. 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货物类).docx
  4. 响应文件(1).pdf
  5. 成交通知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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