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东湾高中通勤费结果公告

辽东湾高中通勤费结果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辽东湾高中通勤费结果公告 有效期: 2022-08-08 至 2022-08-09
撰写单位: 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盘锦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辽东湾高中通勤费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22-******-*****

二、项目名称:辽东湾高中通勤费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通勤费

供应商名称:盘锦隆兴旅游客运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长湖新城二期工程29号商网

中标(成交)金额:75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通勤费

服务类

名称:C99其他服务

服务范围:辽东湾高中通勤费(通勤车租赁)项目

服务要求:1.豪华客车46座以上(含46座),技术参数配置表见附件。通勤客车6辆(46-50大型客车):其中上下班通勤3辆,另外1辆用于周六加班通勤,预计上下班通勤天数为210天,加班通勤不固定,均以实际发生天数为准,另2台车属于备班车辆。乙方提供所有车辆必须是该企业注册车辆,而非其他企业或个人挂靠车辆(提供证明材料)。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研究决定。 2.本项目以单辆客车往返一趟的单价进行报价(往返一趟不超过800元,通勤路线见附件)。付款方式:投标人所报单价乘以实际发生次数。最高支付金额不超过******元。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一年,服务期满后,在采购单位需求不变且年度预算资金能够保证的前提下,可按年度实施续签(合同一年一签),续签最多不超过二年。

服务标准:1.乙方应做到:准时到达,车辆清洁,态度热情,服务周到,车况良好,行车安全等。 2.如在行车中遇到特殊情况,影响行车,乙方应及时采取措施解决,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快速把服务对象送达目的地。 3.乙方完成通勤任务后,如发现车上遗失物品,应及时告知甲方。 4.乙方驾驶员必须持有驾驶该车辆要求的相关证件。驾驶技术熟练、文明用语、着装整齐、规范服务。 5.甲方向乙方租车期间,乙方承担一切安全责任。如乙方车辆发生事故,甲方乘车人员和乙方驾驶员因此而产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乙方负责一切赔偿责任。 6.乙方提供的车辆必须手续齐全,并投保乘客险(中标后7日内向采购人提供原件证明材料:验车合格、保险手续,进行核验),否则一律不准调度到甲方使用。交强险,商业险一百万,道路客运承运人责任保险每座五十万。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琳琳、马丽、孟瑜、郑伟国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通勤费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盘锦市辽东湾实验高级中学(辽宁省实验中学辽东湾分校)            

地址:辽东湾新区洋河街              

联系方式:0427-*******180*****1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盘锦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地址:大洼区东华路77号           

联系方式:04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鹤腾           

电 话:0427-*******

十、附件

采购文件:招标文件.docx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通勤费

供应商名称:盘锦隆兴旅游客运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3.png

2.中小企业声明函:4.png

关联计划
附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高中 通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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