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福临镇金坑小学福临镇金坑小学平改坡屋面及其他维修合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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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填写合同
政府采购工程项目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XSCG-CS-202*****0051-1
发包人(全称):  长沙县福临镇金坑小学  (甲方)
承包人(全称):  湖南东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福临镇金坑小学平改坡屋面及其他维修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福临镇金坑小学平改坡屋面及其他维修  
(2)工程地点:福临镇金坑小学
(3)资金来源:县级财政
(4)工程内容:教学楼、宿舍楼、传达室楼地面、内墙面及天棚、门窗、外墙面清洗、屋顶天沟改造、卫生间改造、电路检修等其他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5)工程承包范围:

主要内容为教学楼、宿舍楼、传达室楼地面、内墙面及天棚、门窗、外墙面清洗、屋顶天沟改造、卫生间改造、电路检修等其他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2-08-07
计划竣工日期:2022-09-06
工期总日历天数:30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65

以线下纸质合同为准,最终结算总价格以竣工验收合格后,投资评审中心出具的评审报告为付款、结算依据。


2.付款方式及验收:

付款方式: 本工程无预付款,工程全部按期完工及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总价的70%;在县投资评审中心或造价公司审计出具评审报告后壹年内,付至工程结算评审价的90%;预留工程结算评审价的10%作为审计预留金,在结算评审后第二年并按要求经审计部门复审完毕,且乙方及时履行保修责任,甲方支付预留的10%审计预留金。每次拨付工程款凭施工方建安税发票和合同等方可付款,超过6个月未送审导致的一系列问题,由乙方自行解决。


其他说明: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 2000年279号令相关规定进行保修。


3.合同价格形式:不超过上限价,按实结算。
4.付款人: 长沙县福临镇金坑小学 通过国库集中支付
5.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付款期限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
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6.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逾期利息: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0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赵文君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地点
福临镇金坑小学签订。十、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十二、其他条款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长沙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一式六份,发包人、承包人各贰份、监理方、中心联校(教育局)各壹份

“通用合同条款”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的“通用合同条款”。

发包人(全称):长沙县福临镇金坑小学(公章)承包人(全称):湖南东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公章)
组织机构代码:********MBON******组织机构代码:********MA4M0NUK1E
地址:长沙县福临镇金坑小学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福临镇影珠山村桐树组60号
法定代理人:黄艳青法定代理人:陈波
委托代理人:范新达委托代理人:陈波
电话:0731-********电话:0731-********
传真:0731-********传真:
账号:820*****000******
开户银行:湖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临支行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平改坡屋面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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