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代理]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长盛科技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法律事务所机构选择中标结果公示
[社会代理]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长盛科技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法律事务所机构选择中标结果公示
一、项目编号:JLHT-2022-014-FW
二、项目名称: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长盛科技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法律事务所机构选择
三、入围单位信息
第一名入围单位:北京大成(长春)律师事务所
投标人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人民大街7457号金士百大厦七楼
投标报价为日常非诉法律咨询业务;合同审查业务:每年5万元,专项法律服务:0.50;
第二名入围单位:北京市鑫诺(长春)律师事务所
投标人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东南湖大路1717号赛东大厦A座13楼
投标报价为日常非诉法律咨询业务;合同审查业务:每年5.5万元,专项法律服务:0.70;
第三名入围单位:上海市汇业(长春)律师事务所
投标人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经开区吉林大路以南佳泰缔景城二期8、9、10幢302号房
投标报价为日常非诉法律咨询业务;合同审查业务:每年 6万元,专项法律服务:0.7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长盛科技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法律事务所机构选择
招标范围:通过本次招标,选择法律事务所,完成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长盛科技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法律咨询服务工作(业务范围:①集团日常非诉法律咨询业务;②合同审查业务;③专项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收购、并购、尽职调查、法律意见书、上市辅导、涉诉等专项法律事务)。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年;合同一年一签;(甲方根据律师事务所完成工作响应时间、质量、服务态度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入围单位是否续签下一年合同)。
服务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
服务目标:优质服务
五、评审专家名单:张斌、孙铭阳、蒋晓云、兰军师、杨明波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15】299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收取,由成交人支付。
七、公示期限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示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长盛科技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长德大街1号505室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0431-********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华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滨河路金嘉水岸北侧(长热新能源公司院内二楼)
联系人:吕洪水
电话:04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洪水
电话:0431-********
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必须公开内容(要素)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
招标方式 | 招标估算金额 | ||||
招标事项审批批准(核准)部门 |
标签: 机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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