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县人民医院包埋盒打号机、产后康复治疗仪、医用臭氧治疗仪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利辛县人民医院包埋盒打号机、产后康复治疗仪、医用臭氧治疗仪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利辛县人民医院包埋盒打号机、产后康复治疗仪、医用臭氧治疗仪采购项目(二次)02包、03包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2HY-C******

二、项目名称:利辛县人民医院包埋盒打号机、产后康复治疗仪、医用臭氧治疗仪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02包:

供应商名称:合肥晟瑞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高新区天通路10号软件园3号楼3层F05室

成交金额:*****.00元

03包:

供应商名称:安徽恒昌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包公大道一号瑶海都市科技工业园2幢D座208室

成交金额:******.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02包:

名称:产后康复治疗仪

品牌:普林格尔

型号:YS-H100

数量:2台

单价:*****.00元

03包:

名称:医用臭氧治疗仪

品牌:前沿

型号:ZAMT-100

数量:1台

单价:******.00元

五、评审专家名单:梁林、孔林、王廷昱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预算价格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标准收取,不足4000元的按4000元/包收取,收取金额:4000元/包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利辛县人民医院

地 址:安徽省亳州市利辛县淝河路与文州路交叉口

联系方式:巩主任、05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寰亚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湖光路与雪霁路交口蜀山跨境电商大厦B座20F

电子邮箱:dept5@ahhyzb.com.cn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 话:0551-************************转分机号6618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包埋盒打号机 治疗仪 康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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