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政府采购合同编号:CSCG-GK-202*****0023-1 采购人(全称):长沙市麓山滨江实验学校(甲方)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湖南辉杉鑫盛科技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智慧黑板一体机 (3)采购计划编号: CSCG-202*****0023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 标的名称 | 政府采购品目 | 型号规格 | 数量单位 | 数量 | 总价(元) | 1 | 86英寸交互智能平板 | 平板式微型计算机 | 详见技术参数 | 台 | 45 | ****** | 2 | 平面变轨推拉绿板 | 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 1、整体规格:外径4000*1310mm,可根据配套多媒体设备尺寸适当调整,由四块推拉组合。2、设计结构:上下滑轨采用全新设计的开放式双滑轮双导轨,中间的活动黑板在处于关闭状态时,自动归位到固定黑板同一个平面上,整个推拉动作限一次完成,并有自动归位功能。黑板相邻之处采折弯无边框设计,提高黑板外观整体视觉效果,使黑板在关闭状态时整体就如一块平面黑板,增强教师书写的流畅性及学生的感观舒适性。左右两边任意角度观看无盲区。3、板面:(1)采用优质金属面板,板面滚涂抗酸碱、耐溶济的特制专用烤漆;(2)板面可兼容所有的粉笔,无尘粉笔,水溶性粉笔,无尘水笔板书,实现板书无尘;(3)笔迹均匀,字迹清晰,易写易擦,不反光、不变形,整板无拼接,厚度为≥0.3mm,表面漆膜硬度:≥8H;(4)光泽度<12%,没有明显眩光;表面附有保护膜;夹层:采用挤塑聚苯乙烯板,软硬适中,厚度为≥14mm,平整、环保,有弹性,不变形,整张无接缝,甲醛释放量mg/l≦0.2。4、背面:采用整块防锈镀锌板,厚度≥0.20mm,由专用双组份AB胶粘合经由全自动生产线高压一次性定型,胶合牢固,耐腐蚀、耐冲击,防水、防锈,经久耐用,保持书写板面平整,永不脱壳。5、外框:(1)采用高精级磨砂哑光银白铝合金型材,流线型设计,没有明显弦光;(2)标配独立开放式70mm宽粉笔槽,新颖大气;(3)书写黑板相邻之处采折弯无边设计,增强教师书写的流畅性及学生的感观舒适性,面板锋刃口隐藏于内置铝合金边框内,铝合金边框所有断面必须有ABS包角材料全裹,不得留有任何安全隐患。6、滑动系统:(1)滑 轮:活动黑板上下主滑轮采用八组滑轮小车和变轨导向部件组合,引导活动黑板滑动至与固定黑板平行的轨道内,运行无噪音;(2)下滑轨滑槽和滑轮朝下安装结构设计,完全杜绝粉尘和其它杂物堵塞滑道的可能性,长期保持运行顺畅;7、拉手:为保证教师实现无障碍书写,铝合金拉手设置在活动书写板下方边框,美观方便适用。 | 套 | 45 | ****** | 3 | 高清视频展台 | 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 1、为了不影响教师在讲台上的教学活动,展台采用独立安装在黑板一侧的设计;2、产品外观:超薄机身,阻尼式转轴,一体化圆弧倒角托板,安全锁设计,防盗防损;壁挂和桌面两种安装方式;3、像素:≥800万,清晰度:≥中心1000TV线,拍摄幅面:A4,LED臂灯,USB输出接口,自动白平衡;4、软件采用模块化设计,将软件功能根据不同的应用场景划分为6大模块:开始视频展台、开启备课保、开启快速抓图、开启图像比较、开启视频录制、开启PPT幻灯片;5、带专业的展台软件,能进行实物的动态或静态展示,图像画面可90°、180°、270°动态旋转,和1000%动态缩放;6、教学主要应用的展台软件模块,设计简单,所有功能按钮都放在第一界面,不存在二级菜单,易学易用,方便老师学习使用;7、带简易白板软件,具有画笔、魔幻笔,书写流畅,画笔的颜色、线形、线宽、透明度可以自定义设置;8、批注保存功能:展台画面的批注可以连同展示画面保存为一张图片;9、为确保稳定性和兼容性,要求与交互智能平板同一品牌。 | 台 | 45 | ***** | 4 | 智能电子教鞭 | 其他文教用品 | 1、为增强与连接设备的信号稳定性,智能电子教鞭采用蓝牙技术,内置蓝牙接收器,并且使用距离可达8米及以上;2、外表使用防滑材质,笔身带有5个及以上的功能按键,其中具有自定义功能按键,可设定截图、清屏等功能;3、采用锂电池供电,带自动休眠节电设计,充满电后连续使用时间不低于10小时;4、笔尖设计采用4096级压力感应,可根据书写力度识别笔迹的粗细,让教师的书写展示更加的流畅和细腻;5、支持白板课件、PPT、PDF、网页等多种格式的课件进行远程翻页和一键启动或退出 PPT、白板软件播放,方便教师的日常操作;6、具有远程指示光标,可远距离控制光标,实现激光笔演示效果功能;7、支持自动连接,当教鞭靠近设备时无需手动操作即可完成连接;8、具备身份识别功能,可识别使用者身份,方便设备管理及使用;9、笔帽智能电源控制,盖上笔帽时自动关机,取下时自动开机,防止闲置时的误操作;10、为确保稳定性和兼容性,要求与交互智能平板同一品牌。 | 个 | 45 | ***** | 5 | 安装施工 | 其他服务 | 1、旧黑板拆除搬运至指定地点;2、交互智能平板安装;3、黑板安装;4、视频展台安装。 | 项 | 1 | ***** | 合计金额小写: ******* 元 合计金额大写:壹佰壹拾陆万零贰佰元整 |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30日内完成交货、安装、验收并交付采购人投入使用。 3.2 履行地点:长沙市麓山滨江实验学校(指定地点)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成交供应商按照合同约定以及采购人要求免费运送本合同标的物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至验收合格。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 *******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95,说明:货到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款的95%,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 *****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说明:产品正常使用一年后(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再付5% 4.2收款账户:长沙银行联汇支行(湖南辉杉鑫盛科技有限公司:810*****748*******)4.3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验收程序 采用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1、中标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应是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 2、本项目整体的质保期为三年,所有产品质保期内免费维护、更新、升级。质保期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质保期内所有维护等要求免费上门服务。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1.货物的验收 1.1 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后应当及时组织验收。 1.2 货物的表面瑕疵,甲方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有异议的应在安装调试后十个工作日内提出。 1.3 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1.4 甲方在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或安装、调试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接收、验收或拒绝接收、验收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1.5 甲方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应当收取发票并在《交货验收单》上签署验收意见及加盖单位印章。 1.6 大型或者复杂的货物采购项目,甲方可以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并由其出具验收报告单。 1.7 乙方提供的进口产品,乙方应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另有约定的除外)。 2.货物包装要求 2.1 乙方所出售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由于包装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的损坏、丢失由乙方负责。 2.2 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质量证书和保修保养证书。 3.运输和保险 3.1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第5.1条规定的交货地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括在合同总价中。 3.2乙方应向保险公司投保以甲方为受益人的发运合同货物发票金额的110%运输一切险。 4.质量标准和保证 4.1 质量标准 (1)本合同下交付的货物应符合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乙方所出售的货物还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 4.2 保证 (1)乙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或者没有因乙方的行为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在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后不少于【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或乙方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 (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5.1条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 (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1.权利瑕疵担保 1.1 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 1.2 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 1.3 如甲方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2.知识产权保护 2.1 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2.2 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3 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产品,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 3.保密义务 3.1 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0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1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 (1)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而甲方在合同条款第9条或合同的其他条款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根据法定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了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 ①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②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2 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迟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2)除本合同第20条规定情况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日按一周计算)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以终止合同。 (3)如果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岳麓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 生效 11.其他条款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按照财政要求办理该项目资金申请,采购人不承担因财政支付手续办理、财政拨款迟延导致的逾期付款责任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 乙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 地址: | 长沙市岳麓区银盆岭湘岳路6号 | 地址: |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天顶街道雷锋大道609号天麓小区四期11栋10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