淠河六安市城南水利枢纽库底清理整治工程堆料场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及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和森林植被实施方案编制项目(第二次)
淠河六安市城南水利枢纽库底清理整治工程堆料场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及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和森林植被实施方案编制项目(第二次)
成交公示
一、项目编号:AHGJ-FW-********
二、项目名称:淠河六安市城南水利枢纽库底清理整治工程堆料场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及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和森林植被实施方案编制项目(第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合肥禾田园林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明珠大道198号星梦园F1栋20层
中标(成交)金额:大写:壹拾伍万元整;小写:¥******.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淠河六安市城南水利枢纽库底清理整治工程堆料场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及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和森林植被实施方案编制项目(第二次) 服务范围:可行性报告、实施方案编制及后续服务等 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完成全报告、方案编制,通过评审以及取得主管部门批复。 |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收取。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结果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六安市和谐西路15号,联系电话:056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六安市砂石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六安市城投大厦11楼
联系人:甄经理
联系电话:0564-*******
代理机构:安徽国建投资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六安市和谐西路15号(金皖西广场)
联系人:曹工
联系电话:0564-*******
2022年8月9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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