偃师区伊洛河治理杨村排涝闸尾水渠工程成交公告

偃师区伊洛河治理杨村排涝闸尾水渠工程成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偃政采磋商-2022-64

2、采购项目名称:偃师区伊洛河治理杨村排涝闸尾水渠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2年7月26日

5、评审日期:2022年8月09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1

修建排水管与下游段消力池连接,将水排入主河道内,共计修建排水管616m、格宾笼护坡50m。

河南泰凡顺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洛阳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洛宜路奥阳康城21幢1-506号

*******.94

序号

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1

偃师区伊洛河治理杨村排涝闸尾水渠工程

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

60日历天

刘银露

141*****6372

三、评审专家名单

刘静、郭净芳、彭端伟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按照计价格[2002]1980 号文件及国发改价格【2011】534号的收费标准收取,由成交人向代理机构支付。

收费金额:*****.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1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洛阳市偃师区水利局

地址:洛阳市偃师区首阳大厦9楼

联系人:彭先生

电话:03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中建山河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中原康城尚阁1902室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0379-********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0379-********

评标报告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排涝闸尾水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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