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徽商银行关于移动营销平台终端设备单价采购项目评标结果公
示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对徽
商银行关于移动营销平台终端设备单价采购项目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徽商银行关于移动营销平台终端设备单价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N2022-35-3727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2年07月18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2年08月09日
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340
标的一:平板电脑设备单价采购
经评审的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该标的流标。
标的二:配套外设单价采购
第一候选人:江苏国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候选人:安徽省巨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第三候选人:杭州信雅达科技有限公司
标的三:一体式手持终端设备单价采购
第一候选人:长城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候选人:安徽省巨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第三候选人:江苏国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评标情况:正常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响应
招标采购人名称: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云谷路1699号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236号招标大厦
项目负责人:方蕾
联系电话:0551-63799361/15255163136
公示期:2022年08月10日至2022年08月12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9:00-12:00,下午1:00-5:0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招标人提出质
集团
疑异议。
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236号招标大厦09楼907室
联系电话:0551-622201550551-62220153
0131992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有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
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
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
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兔弱桥栗
招标代理机构:安绍标
20248
0日
0131992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