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州市石鼓镇人民政府高州市白沙河石鼓镇西基山段和尚村段水质提升(稳定塘及人工生态浮岛工艺)服务项目ZX2022-FG017结果公告

高州市石鼓镇人民政府高州市白沙河石鼓镇西基山段和尚村段水质提升(稳定塘及人工生态浮岛工艺)服务项目ZX2022-FG017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ZX2022-FG017二、项目名称:高州市白沙河石鼓镇西基山段和尚村段水质提升(稳定塘及人工生态浮岛工艺)服务项目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高州市白沙河石鼓镇西基山段和尚村段水质提升 (稳定塘及人工生态浮岛工艺) 服务项目):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广东中微环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7,746,246.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高州市白沙河石鼓镇西基山段和尚村段水质提升 (稳定塘及人工生态浮岛工艺) 服务项目):

服务类(广东中微环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污水治理及其再生利用服务 项目实施地点位于白沙河石鼓镇西基山段和尚村段,主要收集白沙河部分干流和门前坡排洪河的水体进行处理,利用受污染水体与稳定塘的水位差,将污染水体引入稳定塘内,经稳定塘内厌氧、富氧、人工水草吸附及微生物生化处理后,再进入人工生态浮岛池做进一步的深度处理,处理达标后的清水自然溢流进入原河道 高州市白沙河石鼓镇西基山段和尚村段 设施架设完成后,使白沙河尚村考核断面水质总磷指标≤0.35mg/L,其他指标达到IV类(PH :6-9、化学需氧量≤30mg/L、氨氮≤1.5mg/L、高锰酸盐≤10mg/L。)州村桥自动监测站在线氨氮、总磷的有效数据日平均值达到地表V类水质标准(氨氮≤2mg/L、总磷≤0.4mg/L)每月天数达到21天(含21天)或70%以上。 服务期1年。(签订合同,采购人发出系统设备进场通知书后30天完成全部系统设备交货安装调试并进行试运行,40天内通过验收正式投入使用。) 设施架设完成后,使白沙河尚村考核断面水质总磷指标≤0.35mg/L,其他指标达到IV类(PH :6-9、化学需氧量≤30mg/L、氨氮≤1.5mg/L、高锰酸盐≤10mg/L。)州村桥自动监测站在线氨氮、总磷的有效数据日平均值达到地表V类水质标准(氨氮≤2mg/L、总磷≤0.4mg/L)每月天数达到21天(含21天)或70%以上。 7,746,246.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燕玲、林沛文、邓均平、周晓华、郭新喜(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该中标服务费按广东省物价局(粤价[2002]386号)文规定的标准费率收取,按中标金额计算。

合同包号合同包名称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收取对象
1高州市白沙河石鼓镇西基山段和尚村段水质提升 (稳定塘及人工生态浮岛工艺) 服务项目5.9358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高州市白沙河石鼓镇西基山段和尚村段水质提升 (稳定塘及人工生态浮岛工艺) 服务项目):

供应商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技术得分商务得分价格得分综合得分得分排名推荐排名
广东中微环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通过通过58.2015.8010.0084.0011
深圳市盛德燊科技有限公司通过通过39.2012.809.9361.9322
广东环科技术咨询有限公司通过通过22.607.809.8940.2933
广东博扬建设有限公司通过通过16.206.209.9132.314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高州市石鼓镇人民政府

地址:高州市石鼓镇向阳路18号

联系方式:06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智信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茂名市茂南区茂名市西粤南路188号大院1号1811房

联系方式:06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小姐

电话:0668-*******

广东智信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22年08月0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水质提升 浮岛 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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