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新业乡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监理预中标结果

2015年新业乡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监理预中标结果

印交易告字〔2015〕3号

工程项目:印江自治县2015年新业乡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监理招标

招 标 人: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桦利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2015年1月6日上午9时30分

开标地点: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一中标候选人: 铜仁市广厦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4: 技术分5:

商务分:分 总分:75.3分

监理总工程师:彭启勋 报价:25.1万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 贵州省铜仁市建丰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4: 技术分5:

商务分:分 总分:65.8分

监理总工程师:孙万忠 报价:25.1万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 铜仁市金鑫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4: 技术分5:

商务分:分 总分:65.3分

监理总工程师:曾火祥 报价:25.1万元

公示期: 2015年1月7日至2015年1月9日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⑴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⑵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⑶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⑷相关请求及主张;

⑸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拆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高译本。

招 标 人: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招标代理人:贵州桦利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二O一五年一月六日


印江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5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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