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政府采购合同编号:LYCG-CS-202*****0071-1 采购人(全称):浏阳市人民医院(甲方)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长沙上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2)项目名称: 手术室ICU层流运维服务 (3)采购计划编号: LYCG-202*****0071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 标的名称 | 政府采购品目 | 型号规格 | 数量单位 | 数量 | 总价(元) | 1 | 手术室ICU层流运维服务 | 其他维修和保养服务 | 详见采购需求 | 项 | 3 | ****** | 合计金额小写: ****** 元 合计金额大写:伍拾贰万玖仟伍佰元整 |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①、价格包含3年服务期内招标范围确定需要的人员工资(含日常加班工资、节假日加班工资),各种津贴,奖金,社保费用,维修配件(含药剂)费、检验检测费、食宿费、培训费、管理费、利润、税金等一切与该项目实施有关的费用。 ②、在维保过程中,需更换的耗材(包括:初、中效过滤器,机组冷冻油、冷媒、日光灯)甲方负责采购。 ③、需更换的配件(300元以上(含)的配件费甲方负责(包括净化空调机组电机、控制面板、变频器;水阀执行器;板换;加湿器;配电箱;功能控制面板;时钟面板;电动密闭门及控制;医疗气体及气阀;风冷机组及压缩机、机组控制;水泵;无影灯等),需更换时由乙方书面提供材料计划单,经甲方确认品牌、规格型号、单价后由乙方采购,其费用由甲方另行及时支付。 ④、需更换的配件300元以下的配件费由乙方负责(包括:螺丝;保温棉;控制保险;皮带;水泵机械密封;水处理使用药剂;清洗消毒药剂;阀门垫片及密封胶等)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2-08-11 ——2025-08-10 3.2 履行地点:医院净化层流空调系统(手术部、ICU、供应室、静配中心、血液中心、检验科、感染科负压病房、消毒供应中心)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乙方按甲方要求,提供优质、高效的维保服务。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按实结算 资金支付方式: 按服务条款提供运维服务,每满半年后,经验收合格后,支付当年度50%的服务费(******元÷6=*****元;注:服务期限为3年。);。注:每次付款前乙方需开具正式发票。 4.2收款账户:星沙农商银行北大桥支行(长沙上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820*****000******)4.3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验收程序 采用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工作范围及内容:医院净化层流空调系统(手术部、ICU、供应室、静配中心、血液中心、检验科、消毒供应中心、感染科负压病房设施(备)包括(通风、电气、气体管道、自控系统等) 5.2.1净化科室的日常维保要求: 包含装饰部分、空调通风部分(风系统、水系统为主阀以内、含主阀部分等)、医疗气体为主气阀以内(含主气阀部分,氧气、压缩空气、笑气、二氧化碳、负压吸引、废气排风及各区域阀门报警总箱、分箱等)、强电为该区域内电源配电箱总开关上桩头以下部分(IT配电箱、等电位端子箱、区域内照明及各种辅助设备的供电等)、弱电部分(医用自动门、自动控制系统、多功能控制面板、时钟面板、电动密闭门控制等)、给排水部分(医用洗手池、台盆等)。 (1)机房机组的维保范围 包含机房装饰部分、组合式净化空调机组、强电为该区域内电源配电箱总开关上桩头以下部分(IT配电箱、等电位端子箱、区域内照明及各种辅助设备的供电等)、弱电部分和给排水部分;汇流排间包含储气瓶之后部分。 (2)防辐射自动门的维保范围 自动门门体、门框、执行机构、感应开关、空气压缩机等相关设备。 (3)净化区域内的所有水、电、气的零星维修及抢修等。 (4)制冷机组和风冷热泵机组整体及管线、水泵的维护、维修、水处理。 (5)维保服务标准及要求 (5.1) 严格按照卫计委2012年4月5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WS/T368-2012】《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执行。 (6)净化科室维保内容 保障以上内容中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和卫生整洁;建立运行、维修和保养日志;建立健全科室设施设备保养计划并严格按计划实施;科室需要留存备份的运行、维修和保养资料及时提供;设专人24小时值班,相关人员配置通讯工具,24小时接受报修;紧急维修15分钟内响应到位;净化指标每六个月进行一次自检,并出具检测合格报告;回风、排风口过滤器每周进行一次清洁。 (7)机房机组维保内容 保障以上内容中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和卫生整洁;建立运行、维修和保养日志;建立健全机房设施设备保养计划并严格按计划实施;设备机房设专人24小时值班,相关人员配置通讯工具,24小时接受报修;紧急维修15分钟内响应到位;自备专业检修工具和全套指标检测设备。 (8)防辐射自动门维保内容 保障以上内容中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和卫生整洁;建立运行、维修和保养日志;建立保养计划,按计划至少每三个月对全部自动门进行保养。紧急维修15分钟内响应到位;自备专业检修工具。 (9)制冷机组和风冷热泵机组维保内容 保障机组运行正常,建立运行、维修和保养日志;建立保养计划,按计划每年进行一次保养。 (10)对突发性事件的应急处理 按照故障级别,制定应急预案,如遇突发事件,要根据故障级别迅速启动响应流程。 定期组织预案演练,熟悉预案流程。做好突发事件后期的现场整理、恢复工作,并总结应急过程中的问题,完善预案,整理、归档。 (11)服务内容明细 安排专业技术人员365天24小时值机服务。具体内容见表格: 序号 | 保养内容 | 保养周期 (三年) | 1 | 净化机组运行中的温、湿度、噪音、异味、控制箱发热情况等检查 | 每日1次 | 2 | 机房地面、机组外表面、风管、水管可见部分灰尘检查 | 每月1次 | 3 | 机房内照明、消防设施完好检查 | 每月1次 | 4 | 新风机组、自取新风机组新风口防虫网清洗 | 每周1次 | 5 | 新风、自取新风机组新风段内表壁吸尘,及初效吸尘 | 每周1次 | 6 | 新风机组各功能段内表壁除尘清洁(包括电机风轮) | 每6个月1次 | 7 | 循环机组、自取新风机组各功能段内表壁除尘清洁(包括电机风轮) | 每年1次 | 8 | 加湿机补水、排水检查,点检等亮时检查 | 运行季每月1次 | 9 | 控制电气柜除尘,接线端子紧固 | 每6个月1次 | 10 | 回、排风过滤器除尘 | 每月1次 | 11 | 新风、自取新风机组初效过滤器更换 | 每月1次 | 12 | 压差抽样管检查 | 每月1次 | 13 | 科室气体箱、电源箱除尘 | 每月1次 | 14 | 新风、自取新风机组中效过滤器更换 | 每两月1次 | 15 | 循环机组初效过滤器更换 | 每月1次 | 16 | 循环机组中效过滤器更换 | 每3月1次 | 17 | 排风机检查 | 每6个月1次 | 18 | 科室自动门检查 | 每月1次 | 19 | 科室天花板、地面检查 | 每月1次 | 20 | 科室天电气开关箱、IT电源箱除尘 | 每月1次 | 21 | 亚高效过滤器更换 | 每6个月1次 | 22 | 换热段清洁消毒 | 每年1次 | 23 | 电辅热系统检查 | 每3月1次 | 24 | 洁净指标检测 | 每6个月1次 | 25 | 变频器除尘 | 每6个月1次 | 26 | 直冷机有效性检查 | 使用季每月1次 | 27 | 加湿机除垢 | 每年1次 | 28 | 回风、排风过滤器更换 | 每年1次 | 29 | 开关箱接线端子紧固 | 每年1次 | 30 | 机组水过滤器清洗 | 每年1次 | 31 | 纯水过滤器清洗 | 每年1次 | 32 | 机组压力表、温度计、阀门检查 | 每年1次 | 33 | 辅区风机盘管的维护、清洗及检修 | | 34 | 中央空调模块机组的维护、维修 | | 35 | 中央空调模块机组系统管道水处理 | | 36 | 中央空调模块机组加氟、更换冷冻油 | | 37 | 模块机组控制部分的检修 | | 38 | 模块机组翅片清洗 | | 39 | 模块机组系统水泵维护、维修 | | 40 | 净化系统机组、管道消毒 | |
(12)维护保养频率 序号 | 项目内容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风冷模块机组维护、保养、清洗 | 台 | 34 | 每年清洗12次 | 2 | 机组初、中效、高效过滤器更换 | 次 | 4 | 负责定期更换,材料设备由采购人提供 | 3 | 水管、气体末端维护、保养 | 套 | 6 | 每3个月一次 | 4 | 水泵维护、保养 | 台 | 23 | 每3个月一次 | | 5 | 自动门维护、保养 | 膛 | 25 | 每月一次 | 6 | 空调系统水处理及水过滤器清洗 | 套 | 6 | 含清洗运行药剂费 | 7 | 净化指标专业设备检测 | 区域 | 7 | 每个区域按规定要求进行多点位检测,每年检测2次, 含第三方检测一次、自检一次,保证空气质量达标并出 具检测报告。 | 8 | 净化机组 表冷器清洗、消毒 | 台 | 33 | 含清洗消毒药剂费每年清洗12次 | 9 | 自控柜维护 | 台 | 37 | 每月一次 | 10 | 回、排风清洗消毒 | | | 每周清洗、消毒一次 |
5.2.2维护标准 5.2.2.1. 保证满足本项目中所涉及到科室的正常使用要求,不应发生因维保质量存在的问题和不完善而影响各使用科室正常工作。 5.2.2.2 按照《医院洁净手术部建筑技术规范》(GB*****-2002)、《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JGJ49-88)、《军队医院洁净护理单元建筑技术标准》(YFB004-1997)、《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995)、《医院消毒供应中心》及其他相关国家规范要求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质量。 5.2.2.3 保证净化空调机组正常运行完好率100%,平均无故障率不大于5%。 5.2.2.4 保证净化空调机组的加湿器正常运行完好率100%,平均无故障率不大于5%。 5.2.2.5 保证风冷热泵机组正常运行完好率100%,平均无故障率不大于2%。 5.2.2.6 保证变频器正常运行完好率100%,平均无故障率不大于3%。 5.2.2.7 保证净化空调控制系统正常运行完好率100%,平均无故障率不大于3%。 5.2.2.8 保证净化空调机组及系统中各级过滤器(含新风过滤器、初效过滤器、中效过滤器、亚高效过滤器、回、排风口处中效过滤器)正常运行完好率95%,平均无故障率不大于5%,定期清洗、定期更换率为100%。 5.2.2.9 保证各种医用气体管道系统正常运行完好率100%,平均无故障率不大于3%。 5.2.2.10 保证各种自动门、手动平开门正常运行完好率100%,平均无故障率不大于3%。 5.2.2.11 保证强电系统(含IT配电箱、等电位端子箱、区域内照明及各种辅助设备的供电等)正常运行完好率97%,平均无故障率不大于3%。 5.2.2.12 保证弱电部分(自动控制系统、多功能控制面板、时钟面板、电动密闭门控制等)正常运行完好率100%,平均无故障率不大于3%。 5.2.2.13 保证给排水部分(医用刷手池、台盆、感应水龙头、给排水等)正常运行完好率100%,平均无故障率不大于5%。 5.2.2.14 保证洁净区域的卫生清洁并达到国家、卫生部等有关标准、规范等要求并满足各使用科室要求。 5.2.2.15 保证洁净区域的洁净度、温湿度、压差、照度、噪音、风量(送风量、回风量、排风量)达到《医院洁净手术部建筑技术规范》(GB*****-2002)、《军队医院洁净护理单元建筑技术标准》(YFB004-1997)、《医院消毒供应中心》(WS 310.1-2009、WS 310.2-2009、WS 310.3-2009)、《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JGJ49-88)等有关标准、规范等要求,并定期进行检测、记录、调试达到或超过以上各标准、规范的要求。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1、所有内容在施工前后,乙方必须及时通知甲方相关部门到场签字确认后完成验收,并提供验收报告方可。2、若在验收中发现有不符合验收要求,乙方应进行项目返工,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验,直到达到要求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甲方:监督乙方按照合同及磋商文件的要求服务。 6.1负责乙方在净化区域内工作中所需手续的协调工作。 6.2为乙方提供设备清洗场地,值班室和库房各一间。 6.3监管乙方的维修保养工作。 6.4按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 6.5有权对乙方的工作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验收和评估,并提出合理的建议和意见。 乙方:按照合同及磋商文件要求的条款履行。 6.6乙方在维护保养期间,应在医院设立维护项目部,配备各专业技术人员,24小时值守,制定相应的维护保养规章制度。 6.7乙方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工作内容,保质保量做好产品的维护保养工作。 6.8乙方加强与甲方的协调、联络与沟通,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经常征求使用科室意见,采纳合理建议和要求,不断改进工作,提高服务质量。 6.9乙方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并对因乙方责任而引发的一切安全事故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 6.10如遇到需由甲方配合或提供材料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应积极配合和支持,保证乙方工作的顺利进行。如因甲方提供的材料问题,导致净化系统不能正常使用,或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全责。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乙方提供的服务质量不符合磋商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或存在其他违反合同约定的情形,经催告仍未改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不再支付剩余的服务费,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服务费总额20%的违约金。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浏阳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2022年8月11日起 生效 11.其他条款附件:洁净空调系统概况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 乙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 地址: | 浏阳市道吾山西路452号 | 地址: | 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六线西、漓湘路北星城国际丁香苑2栋1701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