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恒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长兴县省补商品有机肥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浙江恒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长兴县省补商品有机肥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浙江恒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长兴县省补商品有机肥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浙恒采字【2022】-035

二、项目名称:2022年长兴县省补商品有机肥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中标(成交)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
1报价:500.00(元)浙江坤伦有机肥料有限公司湖州市南浔区南浔镇兴隆村邱家湾
2报价:490(元)长兴盛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吕山乡胥仓村
3报价:490(元)长兴兴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浙江省长兴县和平镇新港村后山自然村

2.废标结果:

序号标项名称废标理由其他事项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普通商品有机肥2022年长兴县省补商品有机肥项目长兴县域投标人需保证全部货物均为本厂近期生产的优质产品,保证所提供货物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提供2022年度由具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或省级及以上相关部门出具的商品有机肥产品质量检验报告2022年10月30日前完成1、最新国家规定的标准和规范;
2、最新行业标准及规范;
3、其他相关标准(如企业内部标准等);
4、投标产品适合在采购单位所在县域范围内使用;
5、生产原料中禁止粉煤灰、钢渣、污泥、生活垃圾(经分类陈化后的厨余废弃物除外)、含有外来入侵物种的物料和法律法规禁止的物料
2普通商品有机肥2022年长兴县省补商品有机肥项目长兴县域投标人需保证全部货物均为本厂近期生产的优质产品,保证所提供货物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提供2022年度由具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或省级及以上相关部门出具的商品有机肥产品质量检验报告2022年10月30日前完成1、最新国家规定的标准和规范;
2、最新行业标准及规范;
3、其他相关标准(如企业内部标准等);
4、投标产品适合在采购单位所在县域范围内使用;
5、生产原料中禁止粉煤灰、钢渣、污泥、生活垃圾(经分类陈化后的厨余废弃物除外)、含有外来入侵物种的物料和法律法规禁止的物料
3普通商品有机肥2022年长兴县省补商品有机肥项目长兴县域投标人需保证全部货物均为本厂近期生产的优质产品,保证所提供货物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提供2022年度由具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或省级及以上相关部门出具的商品有机肥产品质量检验报告2022年10月30日前完成1、最新国家规定的标准和规范;
2、最新行业标准及规范;
3、其他相关标准(如企业内部标准等);
4、投标产品适合在采购单位所在县域范围内使用;
5、生产原料中禁止粉煤灰、钢渣、污泥、生活垃圾(经分类陈化后的厨余废弃物除外)、含有外来入侵物种的物料和法律法规禁止的物料


五、评标专家抽取

评审专家抽取规则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余绳宁,冯夷,张金龙,陈锦宏,毛美红

七、开标情况

标项1 标项2 标项3

八、资格审查情况

标项1 标项2 标项3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标项1 标项2 标项3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分标供应商名称专家1专家2专家3专家4专家5商务技术得分报价得分总分
1长兴兴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58.561.059.060.563.060.430.090.4
1长兴百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50.055.054.050.756.053.1429.482.54
1浙江坤伦有机肥料有限公司64.067.065.067.069.066.429.495.8
1长兴盛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64.565.064.063.566.064.630.094.6
分标供应商名称专家1专家2专家3专家4专家5商务技术得分报价得分总分
2长兴百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50.055.054.050.756.053.1429.482.54
2浙江坤伦有机肥料有限公司64.067.065.067.069.066.428.2794.67
2长兴盛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64.565.064.063.566.064.630.094.6
2长兴兴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58.561.059.060.563.060.430.090.4
分标供应商名称专家1专家2专家3专家4专家5商务技术得分报价得分总分
3浙江坤伦有机肥料有限公司64.067.065.067.069.066.429.495.8
3长兴盛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64.565.064.063.566.064.630.094.6
3长兴兴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58.561.059.060.563.060.430.090.4

标项1 标项2 标项3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标项1 标项2 标项3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计委【2002】1980号文件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4500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兴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长兴县兴国商务楼3号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李路菲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2-*******

质疑联系人:潘建清

质疑联系方式:05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恒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湖州市榆树街26号新天地写字楼21层

传 真:0572-*******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嘉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2-*******

质疑联系人:匡伟

质疑联系方式:0572-*******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长兴县财政局

地 址:/

传 真:/

联系人 :佘志印

监督投诉电话:0572-*******







附件信息: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省补商品有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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