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里社区标准化厂房项目-中标
八里社区标准化厂房项目-中标
项目名称: | 八里社区标准化厂房项目 | ||
项目法人: | 肥西县花岗镇人民政府 | 项目地址: | 肥西县花岗镇 |
立项批文名称: | 此项目无立项批文信息 | 项目审批单位: | 此项目无立项审批单位信息 |
监督部门: | 肥西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代理机构: | 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
交易平台: | 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招标项目见证时间: | 2022-07-21 14:43:13 |
八里社区标准化厂房项目招标公告(电子招标投标)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八里社区标准化厂房项目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中共肥西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中共肥西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2022年第二批下达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的批复(肥农工组【2022】5号)
1.4 招标人:肥西县花岗镇人民政府
1.5 项目业主:肥西县花岗镇人民政府
1.6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八里社区标准化厂房项目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2AEEGZ*****
2.3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4 项目编号:2022AEEGZ*****
2.5 建设地点:肥西县花岗镇八里社区
2.6 建设规模:主要内容为标准厂房土建装饰工程、厂房土建装饰工程、标准厂房安装工程、厂房安装工程及室外工程等内容。具体详见图纸、答疑及清单等全部内容。
2.7 合同估算价:约513.******万元
2.8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图纸以及补充答疑文件全部内容
2.10 项目类别:工程施工
2.11 其他: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2 投标人业绩要求:无。
3.3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3.4 项目经理业绩:不要求。
3.5 投标人财务要求:不要求。
3.6 本次招标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3.7其他要求:投标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及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2)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及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3)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及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4)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及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3.8其他要求:工程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2年7月22日至开标时间。
4.2 获取方式:
(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首次登录须持有与电子服务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电子服务系统办事指南。
(2)潜在投标人查阅招标文件后,如参与投标,则须按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支付招标文件费用。
(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无需支付。
(4)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3:00-17:00节假日休息)拨打(非项目咨询)**********。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8月12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2022年8月12日10时00分。
6.2 开标地点:肥西县上派镇紫石路与佛光路交叉口肥光办公区3号楼2楼。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合肥市)、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8.1 招标人
招 标 人:肥西县花岗镇人民政府
地 址:肥西县
邮 编:******
联 系 人:王立
电 话:152*****925
8.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肥西县上派镇紫石路与佛光路交叉口肥光办公区3号楼2楼
邮 编:******
联 系 人:夏工
电 话:0551-********
8.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
8.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
8.5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肥西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址:肥西县上派镇紫石路与佛光路交叉口肥光办公区3号楼4楼
电话:0551-********
9. 其他事项说明
9.1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9.2招标文件中有任何疑问或问题,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与项目联系人联系。
9.3 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指南》(官网链接: ******/********/788cc287-e9f2-44de-b9e6-85baf0fb4c36.html%EF%BC%89%E5%BC%80%E5%B1%95%E5%85%AC%E5%85%B1%E8%B5%84%E6%BA%90%E4%BA%A4%E6%98%93%E6%B4%BB%E5%8A%A8%EF%BC%8C%E8%B0%A2%E8%B0%A2%E7%90%86%E8%A7%A3%E3%80%81%E6%94%AF%E6%8C%81%E3%80%82">http://ggzy.hefei.gov.cn/ptdt/******/********/788cc287-e9f2-44de-b9e6-85baf0fb4c36.html)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
10. 投标保证金账户(如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形式递交的,请选择以下任何一家银行递交即可):
安徽肥西农村商业银行
户名: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肥西农村商业银行桥头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
户名: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肥西县支行
中国银行
户名: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肥西支行
账号:182*****7821
八里社区标准化厂房项目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八里社区标准化厂房项目
项目编号:2022AEEGZ*****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2年07月21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2年08月12日
标段(包)名称:八里社区标准化厂房项目
标段(包)编号:2022AEEGZ*****
八里社区标准化厂房项目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安徽绿森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上派镇三河路与珍珠路交口合肥西南明珠汽车城 1-5#405 室
投标报价:人民币 肆佰陆拾肆万柒仟贰佰柒拾柒元肆角壹分(¥*******.41元)
质量:合格
工期:120日历天
项目经理:彭敏
证书编号:皖 234*****2500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招标(采购)人名称:肥西县花岗镇人民政府
地址:肥西县花岗镇
联系人:王立
联系方式:152*****925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肥西县上派镇紫石路与佛光路交叉口肥光办公区3号楼
项目负责人:夏腾飞
联系电话:0551********
公示期:2022年08月15日至2022年08月17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肥西县上派镇紫石路与佛光路交叉口肥光办公区3号楼2楼,联系电话:0551-********。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肥西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投诉,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0551-********【项目地点在合肥行政区域以外的项目:向项目所在地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08月15日
标签: 厂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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