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仲恺)人工智能产业园新型城镇化投资、建设、运营项目(东部组团)澄海片区临时用地复垦方案及耕作层剥离再利用方案编制-合同公示

广东(仲恺)人工智能产业园新型城镇化投资、建设、运营项目(东部组团)澄海片区临时用地复垦方案及耕作层剥离再利用方案编制-合同公示

  • 采购项目名称:
    广东(仲恺)人工智能产业园新型城镇化投资、建设、运营项目(东部组团)澄海片区临时用地复垦方案及耕作层剥离再利用方案编制
  • 采购项目编码:
  • 项目业主:
    惠州市弘丰投资有限公司
  • 服务机构:
    广东国地规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合同名称:
    广东(仲恺)人工智能产业园新型城镇化投资、建设、运营项目(东部组团)澄海片区临时用地复垦方案及耕作层剥离再利用方案编制
  • 合同编号:
  • 合同总金额:
    ¥400,000.00元
  • 合同签订时间:
    2022年08月15日
  • 履约人员:
  • 合同服务期限:
    2022年08月15日至2023年08月15日
  • 服务内容:
    1、项目名称:广东(仲恺)人工智能产业园新型城镇化投资、建设、运营项目(东部组团)澄海片区临时用地复垦方案及耕作层剥离再利用方案编制2、项目范围:仲恺高新区陈江街道3、项目概况:广东(仲恺)人工智能产业园新型城镇化投资、建设、运营项目(东部组团)项目因建设需要,需办理临时用地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复垦条例》、《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强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粤国土资利用发〔2016〕35号)、《惠州市自然资源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惠州市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惠市自然资函〔2022〕466号)等要求,需编制临时用地复垦方案和耕作层剥离再利用方案。4、工作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复垦条例》、《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强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粤国土资利用发〔2016〕35号)、《惠州市自然资源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惠州市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惠市自然资函〔2022〕466号)等有关要求,分批次编制5个临时用地方案及1个耕作层剥离再利用方案。5、成果要求:工作成果必须符合《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强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粤国土资利用发〔2016〕35号)、惠州市自然资源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惠州市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惠市自然资函〔2022〕466号)等文件对成果的要求,以通过相关主管部门审查作为验收标准。
  • 合同附件

惠州市弘丰投资有限公司
2022年08月16日

标签: 化投资、建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