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宁国市小南河四期绿道工程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安徽省宁国市小南河四期绿道工程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GS-CG-CS-*******

二、项目名称:安徽省宁国市小南河四期绿道工程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厚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宁国市宁墩路99号

成交金额:*******.47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称:安徽省宁国市小南河四期绿道工程项目

施工范围:本次小南河四期绿道工程,工程地点位于宁国市,工程主要 内容包含:土石方工程、道路工程、生态停车场工程及绿化工程等。

施工工期:90日历天

项目经理:邱卫兵

执业证书信息:皖234*****6551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

五、评审专家名单:肖中华、唐彩霞、李明刚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计取。收费金额:计*****元整。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宁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安徽汇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宁国市宁城北路10号、宁国市青龙东路北侧华贝城市广场2幢15单元*****号,联系电话:0563-*******199*****496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宁国市财政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宁国市青龙东路1号

联系方式:刘先生、05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安徽汇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国市青龙东路北侧华贝城市广场2幢15单元*****

联系方式:柴工、199*****4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柴工

电 话:0563-*******199*****496

十、附件

竞争性磋商文件.pdf

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最后报价书.pdf

宁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安徽汇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8月1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小南河四期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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