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阴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灾后恢复重建项目设计

汤阴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灾后恢复重建项目设计

汤阴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灾后恢复重建项目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1.公示内容

项目名称

汤阴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灾后恢复重建项目设计

交易编号

TY094

招标人

汤阴县农业农村局

招标代理

河南德新工程管理质询有限公司

监督单位

汤阴县农业农村局

公示时间

2022.8.16—2022.8.19

中标时间

2022.8.15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级相关技术标准要求

服务期限

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交初步设计方案、概算,接招标人通知后20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及预算工作并提交经招标人认可的合格设计成果;

建设地点

2个乡镇6个行政村。分别为五陵镇(5个行政村)、瓦岗乡(1个行政村)。

建筑面积(㎡)

/

结构层数

/

中标范围和内容

该工程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等伴随服务工作;

中标价

*******.00元

公示媒体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 ·汤阴县》

推荐中标人排名

投标报价(元)

设计负责人

价格部分

投标人实

力及项目

组织机构

总体技术方案

总分

排名

第一中标候选人

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00

韩璐

17.44

29.00

37.90

84.34

1

第二中标候选人

河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00

乔海兵

19.33

24

34.29

77.62

2

第三中标候选人

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00

崔婧

14.88

24

34.37

73.25

3

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0******C

资质等级: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项目负责人: 韩璐

等级 :高级工程师证书编号 :SDIC*****

企业综合实力

业绩

1. 沁阳市农村户厕改造乡政府所在地及千万工程示范村改造水改厕建设项目

2. 巩义市永安路街道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及户厕改造项目

3. 林州市乡村振兴厕所革命一期工程

4. 巩义市永安路街道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及户厕改造项目

企业体系认证

三证齐全

企业获奖

1.工业工程振动控制关键技术与应用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

2.建筑结构基于性态的抗震设计理论方法及应用获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

3.文林工业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一期一区项目获2020年度四川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二等奖

4.罗山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工程获2017年度河南省优秀勘察设计二等奖

河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三证合一代码:914*****169******G

资质等级:市政行业甲级

项目负责人: 乔海兵

等级 :高级工程师 证书编号 :B******* 0563

企业综合实力

业绩

1.林州市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扩建工程

2.平顶山市污水处理及配套工程项目勘察设计

(第一标段:新建污水处理厂工程修规编制、勘察设计)

3. 西峡县县城第二污水处理工程

4. 上街区第二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项目勘察设计

企业体系认证

三证齐全

荣誉

1.信阳市污水处理二期工程获2015年度河南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一等奖。

2.商丘市第八污水处理厂获2012年度河南省优秀勘察设计奖。

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三证合一代码:915*****565******A


资质等级:市政行业(排水工程)甲级资质

项目负责人: 崔婧

等级 :高级工程师 证书编号 *********

企业综合实力

业绩

1.南靖县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

2.江北新区葛塘街道农村污水处理工程设计

3.江北新区长芦街道 农村污水处理工程 设计

4.济南市钢城区 2022 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工程设计

企业体系认证

三证齐全

荣誉

1.2021.8台州市处理发展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三期及提升配套工程被评为2021年海河杯天津市优秀勘察设计二等奖。

2.2021年8月杭州市七格污水处理厂四期工程被评为2021年海河杯天津市优秀勘察设计一等奖。

2.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汤阴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汤阴县人民大道东段

联 系 人: 王国献

电话: 139*****649

招标代理公司:河南德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阳市文昌大道东段沃金国际大厦九层

联 系 人:李艳伟

联系方式:157*****310

监督部门:汤阴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刘先生、赵女士

联系电话:0372-*******

统一机构代码:114*****005*******

异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11号令、九部委23号令)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四)相关请求及主张;(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理设施灾后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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