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中医医院高铁新区分院项目(37154200002700120220005_40673204)
聊城市中医医院高铁新区分院项目(37154200002700120220005_40673204)
项目名称 | 聊城市中医医院高铁新区分院项目 | 项目编号 | SDGP371*****020**********_A |
计划编号 | 371*****002700*****0005_******** | 是否拆包 | 否 |
包号 | A | 预算总金额(元) | ******.00 |
联系人 | 征收中心 | 联系电话 | 请登录后前往项目内查看 |
服务方式 | 按项目 | ||
服务地址 | 山东省聊城市旅游度假区甲方指定地点 | ||
付款条款 | 项目结束后一次性付款 | ||
采购方式 | 定点竞价 |
序号 | 品目 | 报价方式 | 标的金额(元) | |
1 | 审计服务 | 计件收费 | ******000.00 | |
服务要求:一、对聊城市中医医院高铁新区分院项目后十片区征迁工程地上的房屋及附属物实施征收,为保证该项目的适当性、合法性、有效性、真实性及公正性实施全程跟踪审计服务。 二、按照房屋征收总补偿额的1‰竞价,27.98万元是本合同项下合同金额最高值;如合同金额根据房屋征收总补偿额的1‰计算低于27.98万元的,以实际计算数据为准。三、付款方式:工程结束后一次性付款。 四、中标人(1)熟悉《会计法》、《预算法》、《政府采购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相关法律法规和内部审计有关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最近三年内,在执业活动中没有违规违纪不良记录。(2)依法注册成立并连续执业5个年度以上的审计事务所;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与本项目内容相符的经营范围;注册会计师数量不低于1名,提供营业执照和相关资质原件。五、履约:中标人需连带责任保证不得以投标时填报的服务费用低于同期市场最低控制线标准为理由拒绝本项审计采购服务或因此导致工程延误造成经济损失。 |
成交供应商 | 聊城正坤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 ||
联系人 | 潘保飞 | 联系电话 | 请登录后前往项目内查看 |
最终报价(元) | ******.00 |
序号 | 供应商 | 报价(元) |
---|---|---|
1 | 聊城正坤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 ******.00 |
2 | 山东光岳会计师事务所 | ******.00 |
3 | 聊城金石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 ******.00 |
4 | 山东法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未报价 |
5 | 山东宏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未报价 |
6 | 北京中权泰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 未报价 |
标签: 高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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