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渡街道2014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材及管件预中标结果
李渡街道2014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材及管件预中标结果
项 目 名 称 | 李渡街道2014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材及管件采购项目 | ||||||
招标公告编号 | 052043 | ||||||
招 标 人 |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李渡街道办事处 | 联系电话 | |||||
招标代理机构 | 重庆市明科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
标段(合同包) 名称 | 一个标段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重庆一龙管道有限公司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南充市全正塑胶有限公司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亚通塑胶(重庆)有限公司 | ||||||
拟中标人 | 重庆一龙管道有限公司 | 中标价(万元) | 102.947078 | ||||
工商注册号 | 组织机构代码 | ||||||
投诉受理部门 | 涪陵区发改委 | 联系电话 | |||||
涪陵区水务局 | |||||||
招标人: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李渡街道办事处 2015年 1月20日(单位公章) |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市明科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 1月20日(单位公章) |
备注: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由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答复;对答复不满意的,才能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和《重庆市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实施细则》(渝发改标[2014]1168号)执行。
2、项目如划分多个标段(合同包)的,应按不同合同段分别填写“标段(合同包)名称”、“中标候选人及排序”、“拟中标人”。自行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一栏不填;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李渡街道2014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材采购项目已由涪水务发【2014】428号、涪水务发【2014】429号和涪发改委发【2014】351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重庆市涪陵区李渡街道办事处,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市区配套资金和街道群众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实施地点:涪陵区李渡街道办事处岚马、石院、垭口、石龙、桂花、断桥村共6个村。
2.2项目规模:DN20至DN200PE管材管件采购,总投资额约160万。
2.3项目招标内容:李渡街道2014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材采购项目(具体以工程量清单明确的内容为准)。
2.4供货(验货)期:一年内按需方要求分批次供货(供货以需方书面通知为准,接通知后5天到货)。
2.5项目分包情况:本工程项目不允许分包。
2.6本项目按一个标段进行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注册资本金在5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投标人必须为PE管专业生产厂家或其授权的代理商(或经销商);
3.2一个品牌只允许一家投标人投标,一家投标人只允许对一个品牌投标。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2月29日起,在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flzbjy.com)上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答疑、补遗和最高限价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flzbjy.com)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招标文件每套10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以招标文件为准, 地点为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涪陵区顺江大道6号行政服务中心3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时间以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公开挂钟时间为准)。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李渡街道办事处
联 系 人:何先生
联系电话:***-******** 159*****166
代理机构: 重庆市明科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熊女士
联系电话:***-******** 151*****309
2014年 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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